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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事谈的差不多,两人收拢严肃的态度,放松心情庆祝《秒五》的连载完成。
两个人的庆祝,跟着一个初中生的小女孩,陆格对于这种氛围其实是略感有些尴尬的。
但是安小诗看起来到是颇为兴奋活跃,她从点歌机上选取了几首,拿着话筒伴随着音乐唱了起来。
陆格安静的坐在旁边听了一会。
一般般的感觉吧,虽然如外貌那般有个轻灵悦耳的音色,但也不是琴蒲春香那样,与外貌形成反差的音痴。
安小诗看起来是颇为喜欢唱歌的样子,连续唱了几首之后,才意犹未尽的让陆格顶上。
“呃,我就算了吧,坐着听你唱就挺开心的。”
陆格笑着摆了摆手道、
“不行,我唱了这么久了,该轮到你了。”
安小诗走到陆格的旁边,软软的小手没多大力的推着陆格瘦弱的背,硬要求他去唱一首。
陆格坚持不过,拿着话筒,随意的选了一首这个世界的流行歌曲唱了起来。
一首歌唱完,安小诗细柔的眉毛上下跳动,微撅着红润的小嘴,满脸疑惑的问道:“陆格,你现在唱的歌怎么与刚才《秒五》那首比起来相差这么大?”
“我也不清楚,可能是我不适合这首歌的风格吧。”
陆格大概能够想到一些原因,但因为觉得会越解释越复杂,所以就随便的找了一个玄乎的借口。
陆格的唱歌功力,本身就只有业余水平。
之所以有些歌唱起来,别人听着如天籁之音,感到到灵魂骨子里。
那只是因为,陆格在那首歌上花费了大量功夫,练得熟练无比,直接向原唱走近与模仿,所以才会让外人觉得陆格唱的不错。
并且,这里面还有原创歌曲加了印象分。
简单来说,陆格其实就是程咬金三板斧,前世经常唱的,会的那几首歌。
因为没事的时候就会一边听着原唱,一边练习,渐渐的唱的与原唱接近。
由此,在外人看来,歌唱的好听,那也是自然的。
可是要让他唱不熟悉的歌,那就分分钟暴.露了他业余歌手的真实水平了。
“是这样啊。”
对唱歌这方面,安小诗也不懂,听陆格这么口胡,觉得挺有理的,由此信以为真的点了带你头。
“那,你唱刚才《秒五》那首歌吧,那首歌叫什么名字?
我只听了一遍,觉得挺好听的,想要多听几遍。”
安小诗期望的道。
“《愿往事重来》,既然你喜欢听,我就唱几遍给你听吧。”
陆格重新拿过吉他,边弹边唱了起来。
两人玩闹着,喝着饮料,吃着干果,期间又叫了一些点心。
直到安小诗粉红色挂着白色小猫吊坠的触屏手机响了起来,他们才是中断了交谈与唱歌。
安小诗接起手机简单的说了几句,然后就挂断了。
“竟然已经接近7点钟了,我妈妈刚才打电话来叫我回去。”
安小诗接完电话,看了眼时间,语气惊讶的道。
说着话,她从沙发上拿起自己的挎包,摸了摸自己水蓝色褶皱校裙的包里,感觉了下应该没有掉什么东西。
然后就对陆格道:“今天就到这里结束了,回家了吧。”
“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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