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正好一盏茶的功夫后,白术跟在穿戴整齐的纪云屁股后面颠颠一路小跑往上朝的正殿那边赶,一路上她脑子里嗡嗡的,来来回回全是大厨二十一那一句:祝你日后洪福,寿终正寝。
…………这话怎么琢磨都像是诅咒来着。
白术身穿寻常侍卫服,迈着一双小短腿蹦跶着跟在自家师父屁股后面,此时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温度也逐渐上升,昨晚也许是老天爷偷偷摸摸下了雨,这大清早的空气就闷热得不行,古代没有短袖穿一旦热起来实在是要人命,白术只觉得自己像是被人塞进一大蒸笼里,薄汗擦了又冒出来擦得人心生烦躁,整个人都快热得不好了。
再第三次抬起手用袖子去擦额头上的汗湿,白术偶然抬起头发现自己满眼都是纪云那高大挺拔的背影投射下的阴影——果断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脱下了寻常侍卫服换上飞鱼服后,此时的纪云真真也有个锦衣卫副指挥的模样了,绣春刀配在腰间,随着他匆匆迈步时与衣服摩挲发出沙沙的声音……好不威风喏。
白术一边在心里给自家师父点了个赞,一边鬼鬼祟祟地横着挪到他屁股后面——纪云投下的阴影正好将太阳遮住她整个人笼罩起来,阳光一消失,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她瞬间觉得凉快了不少。
这时候,匆匆在前面赶路的锦衣卫副使大人似乎察觉了什么,转过头来一眼便看见自己屁股后头跟了个小身板这会儿正像只偷腥的猫似的满脸满足用当自己挡太阳的工具,当即就是抬手一巴掌拍在那乐颠颠的脑门子上,含糊地笑骂了一句:“偷鸡摸狗的干嘛呢!”
白术咧嘴乐道:“嘿嘿嘿,太阳大。”
纪云翻了翻眼睛,嘴里嘟囔了声什么“主子的身子奴才的命“,却也并没有将她赶走,只顾转过身继续赶自己的路。
而此时,他们已经来到了奉天殿的石阶之下。
奉天殿为皇帝朝会之殿,自然渗金圆顶,规模宏丽。
白术抬起头,只见金砖玉瓦闪瞎人眼,大殿门外屋檐之下设一对镀金盘龙,相对而立,做工极细,龙眼处一对完整的红色宝石在阳光之下闪烁着璀璨光芒。
此时,文武百官已立于朝堂之上,远远听去,殿内却鸦雀无声,安静得仿佛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让人听得见。
在奉天殿外屋檐下,站着几名探头探脑身穿飞鱼服的锦衣卫,似在焦急等待着什么——眼下,眼瞅着纪云带着白术一路匆匆赶来,皆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其中那个名唤赵兴被称作是老赵的一改昨日嬉皮笑脸的模样,率先一步上前就把抬脚准备从偏门往殿内走的纪云一把拽了回来,皱了眉压低了声音道:“怎地现在才来?万岁爷今儿个好大火气,正准备拿人开刀呢!”
“你知道我来迟了你还拉着我!”
纪云横了他一眼。
老赵见纪云还一副没事人的模样就气不打一处来,松开抓着他的手道:“我他娘就是通知你一声,一会仔细着点好生着实打,千万别触了万岁爷霉头……”
这话一出,也不知道是不是暗藏什么黑话暗示,白术听得云里雾里,却看见纪云直接愣了愣,一双眼睛瞪得圆溜溜的:“有这么严重?”
“就这么严重,快去,你徒弟我给你看着,丢不了。”
老赵一边说,一边将纪云往那专供侍卫进出的偏门推了推,正巧此时,从那奉天殿内传来一声极为锐利尖细的声响,颇为刺耳,却足够趾高气昂,一听便知道是那内廷总管太监才能有的嗓门,声音一字一顿朗声道——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调梅作砺,中外之所瞻。
加膝坠渊,古今之攸戒。
渝北县奉仙镇县知县黄鹤,官拜七品,在任十二年,以谋权擅挪用赈灾中饱私囊,私抠粮款不计,管辖地传有易子而食等穷凶极恶事迹,身为父母官,心不怀苍生,吹鼓迷信,谋害百姓,实为罪大恶极。
责廷杖八十,以儆效尤,发至大理寺听候发落,钦此——”
阉宦语落,群臣朝拜,齐声高呼:“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待文武百官高呼万岁完毕,大殿最高处,一声低沉却十分年轻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锦衣卫,拿黄鹤,取廷杖。”
说话内容那是相当言简意赅,霸气十足。
白术撅着屁股趴在偏门门边探头探脑,隔着黑压压一大群文武百官的脑袋,远远地看向奉天殿内那最高处,金灿灿的龙椅之上的年轻男人莫约二十上下的年纪,身穿龙袍,两肩绣日月,前盘有圆龙一条,盘领,窄袖,腰束玉带,脚踩与龙袍同色长靴,往那一坐不怒自威,神采奕奕。
那皇帝眼眶相较寻常人眼眶稍深陷,鼻梁高挺,一张薄唇此时因情绪不快而紧抿成一条直线。
长得挺好看的,倒是个值得后宫佳丽为之强迫脑袋的上等货色,不像是现代的古装宫廷剧,一群大美妞斗得你死我活,镜头一切好不容易正主出现了,那尊容却是寒颤得想让人钻进电视里找导演谈谈人生……白术一边想着,一边微微眯起眼看向正殿中央,只见两名锦衣卫昂首挺胸,器宇轩昂将一坨蔫儿吧唧的肥肉拖进殿内,来到皇帝脚下,两名锦衣卫大人像是扔垃圾似的将黄大人随手一扔,此时,黄大人哪里还有之前那副趾高气昂的模样,已然抖成了一副小可怜的模样。
趴跪好了,脑袋紧紧贴着往外冒着寒气的奉天殿地砖,却是因为证据确凿,只能死咬着牙,也不敢再喊冤。
其实也没什么好发大理寺等候听审的,先不说这边锦衣卫似乎已经商量好了下狠手打,再者,人,本就是大理寺卿亲自动手抓的,说要翻案,那简直比登天还难。
白术的眼珠子在眼眶里滴溜溜地转了一圈,想到这儿像是终于反应过来什么似的,目光从那黄大人身上挪走,像是激光似的在文武百官之中扫了一圈,最终终于找到了她要找的人——只见此时,那人身穿一身整整齐齐绯红官袍,腰杆挺直,面无表情、目不转睛站在原地,见自己亲手所抓之人即将当庭受刑,眼瞧着即将立好走马上任来第一个官威,那人颜面之前却丝毫不见得色,眼观鼻鼻观心,全然一副“在场发生了什么关老子屁事”
的冷艳高贵小模样。
天生废材没有灵力?笑话,本小姐乃是绝顶天才。炼药师少见?本小姐轻轻松松就混到了神级。神器,神兽珍贵?随随便便都可以捡到一大堆上古神物,神器还带好基友投靠啊!踩渣男,灭贱女,本小姐信手拈来。不过这一不小心就掉入了某个邪魅男人的怀中,谁来告诉她怎么逃?某男扬起红唇想逃?掉入本王怀,还想要往哪里逃?嗯?...
那一场盛世烟花改变了世界,人类的宠物变成了不可战胜的怪物!每个人都有系统的指示!身边的人都不可信,我该何去何从,去杀!去升级,还是安安稳稳的躲在庇护镇。不,我不要这般懦弱,我要在这末日游戏中霸占一席地位!我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这个地球上有一个名为陈忌的华夏强者!...
苍天弃我,我另立天庭!厚土弃我,我便重拾河山!众生弃我,我再造一个煌煌人间!PS这本书归类在网游,但这绝不仅仅是一本网游。...
十年前。温知夏是安静寡淡的乖乖女,顾平生是放荡不羁带着痞笑的校霸。温知夏一酒瓶爆头了小巷内想要对她施暴的流氓,让顾平生惊叹惊艳,原来小书呆也有脾气。青春年少,好像全世界都知道顾平生爱温知夏,情深难抑。他为她喝过最烈的酒,淋过最大的雨,发过最炽烈的誓言,给过她最缠绵的吻。顾平生用浓情蜜意偷走了少女最干净的一颗心。十年后。大雪纷飞的傍晚。瘦弱的温知夏看着车前跟另一个女人拥吻的顾平生,手中的化验单无声的飘落在地上,被雪花掩埋。顾平生许是认定了赖定了,事事顺着他的温知夏,这辈子都不会离开他。他好像是忘记了,当初是谁求着哄着温知夏爱他。她疼到了极致,为了保命,便是要将名为顾平生的这块腐肉剜去,即使伤痕累累,即使鲜血淋淋。后来温知夏在门口看到靠着墙吸烟的男人,他的身旁带着一个红着眼眶可怜巴巴的奶娃娃妈妈,团子好困温知夏皱眉?!青雾色的烟雾将男人的神情遮盖,他耍起无赖看什么?亲子鉴定在这里,你儿子,也是我儿子,负责吧。...
小孤女穿成小农女,家徒四壁食不果腹。偏偏父母老实弟妹年幼,周遭又俱是极品亲戚,莫大丫表示很无奈。幸好穿越大神待咱不薄,一汪山泉外加两亩良田。且看小农女大丫收拾极品种花养鱼美男在怀...
张昊无意中重生到孙悟空的一个分身上,且变成一个刚刚车祸死去的纨绔子弟,多了一个一直相依为命的,美丽温柔还单身着的女总裁小姨。且看他如何纵横都市,泡最美的女人,吊打各种二代和世家子!不过,他有一个执念,就是让美丽可爱的校花亲妹妹重新接受另一个身份的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孙悟空分身在都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