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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坐!”
林景康微微一笑,举起酒杯示意了一下,轻轻抿了一口,旋即又开始低头沉默。
对面的美女也沉默地坐了下来,耳朵里传来酒吧播放的轻柔音乐,总是让人感到放松愉悦心情。
十分钟之后,对面的美女第一次打破了这张桌子的沉默:
“嘿,认识一下,我叫艾薇儿,你怎么称呼?”
林景康豁然抬起头来,目光有些火热:“你叫艾薇儿·拉维尼,对么?”
“你怎么知道我的全名?你认识我?”
艾薇儿有些疑惑,对面的这个年轻的黄种人帅哥似乎很了解自己,为何刚才一直沉默呢?
“不,事实上,我并不认识你,我只是刚好认识一个跟你同名的女孩而已。”
“好吧,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JK。”
“好奇怪的名字。
对了,你喜欢听音乐?”
艾薇儿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也是一个非常喜欢音乐的加拿大女孩。
林景康知道对方比较喜欢朋克风格的摇滚音乐,不知道为何来到这家非常安静的酒吧,而且对方居然没有那标志性的烟熏眼妆。
“对的,我非常喜欢音乐。
只有有空,我都会坐下来听听音乐。
好听的音乐能让人放空自己,回归音乐的怀抱,获得自己想要的那份恬静与淡然。”
“嘿,那么你喜欢摇滚音乐么?”
“当然喜欢,而曾经跟人玩过一段时间的摇滚,还是乐队主唱呢。”
这话还真不是吹牛,前世大学的时候,他特意参加了摇滚协会,几乎整个大一都跟着一帮玩摇滚的学长学姐狂欢。
学校里面的大型活动类似迎新晚会或者校园歌手比赛等,都出现了他们的身影。
年轻的林景康有时还跟着他们一起到校外的音乐节,和更多喜欢摇滚的人玩音乐。
大二之后,遇到了洛梅芳才开始慢慢没有接触摇滚了。
“哇,那你平时都喜欢唱些什么歌?”
艾薇儿特别高兴,感觉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人。
她上个星期刚在纽约完成了她个人第一张专辑的工作,然后跟随经纪人到洛杉矶这边适应一下生活。
但是,在洛杉矶,她一个朋友也没有。
去参加音乐节也只是自娱自乐,很少有人愿意跟一个朋克少女玩,除了那些猥琐男。
最近两天,她都在这家音乐酒吧里静坐,听听别的音乐,寻找灵感。
没想到终于遇到一个喜欢摇滚的帅哥,这让她欣喜若狂起来。
“我平时都在中华国,唱的也都是中文歌曲。
既然来到了米国,那么我唱一首英文歌吧。
不过,我唱的不好听,你可不要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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