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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里,两人关系亲如闺蜜,他也没有想过跟她发生点什么。
那时的泊森如初中般浑浑噩噩,晚上去网吧通宵,白天在最后一排的位置上补着瞌睡。
心里有牵挂,牵挂是游戏。
似乎整个生活,只有那个虚拟世界才能填补。
理所当然,成绩不好的他,在父母的劝告下,进了一所三流大学继续浑噩。
人就是那样的奇怪,只有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他莫名奇妙对那个同桌产生了情愫,大学时用手机跟她告白。
她说自己不想这些事情,然后泊森就陷入了单相思当中。
而现实的距离,可以虚拟来补,他进入一个叫剑三的游戏,一个她最爱的游戏。
选了跟她同样的区,选了记忆里她最喜欢的角色明教。
然而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就算加她游戏好友,她的态度也是不咸不淡。
毕业到现在,虽然没时间玩那个游戏了,但泊森每天还坚持着在QQ上,对她的灰色头像发着讯息。
说他痴汉也好,情痴也罢,那个女孩成了他的一个念想——现在念想破灭了。
泊森很想走进去拉开那个男的,对她说:“我是泊森,你的同桌,一个喜欢你好久的男生。
我不再是高中的胖子,不再是那个网瘾少年,我变帅了我有腹肌了......”
然后呢?泊森也只是在外面,一根接着一根抽烟。
毕竟现实不是故事,他不是那个罗密欧。
真的遇到,也失去了年轻时的胆量。
现在的他,只是米线店里的员工,每个月为两千工资起早贪黑。
帅没有那个男的帅,有钱....从男的穿着,泊森也知道怕是比不上的。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泊森想着网上的流行语,悄悄咪咪点下了好友删除。
......
“请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之后站在柜台,看着他们并肩离去的背影。
泊森思绪飘摇,其中的滋味只有他自己最清楚。
“熟悉的陌生人啊~”
晚上下班,泊森脱下围兜,走在老街上默默感叹着。
回忆永远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无比骨感。
从此两者如不再交错的线条,形同陌路。
或者说,他终于成为一匹受伤的狗了。
“就让秋风带走我的失恋,带走我的泪.....”
唱着老旧的歌曲,泊森想了想打个滴,去酒吧喝酒去了。
对面那间新开的酒吧,不知道为何,泊森一点进去的念头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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