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和小混混干仗

当年沧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书迷楼 www.shumi.la,最快更新放纵的青春最新章节!

    一眨眼功夫,面前的酒已经少了三分之一。当然,主要是诸珠消灭的,我只是陪衬。诸珠已经有些头大了,说话时,舌头都在打卷。为了不在这种公共场合丢脸,我一个劲地劝说他回家,可是,我的劝说是无用的。

    “怎么,就这么点酒量?不行,不要给我们男人丢脸,喝,干……”诸珠一仰脖,一杯酒又见底了。

    我是干着急,也没辙,再这样下去,诸珠非得在饭馆睡觉不可。

    “我说,我们别喝了,走吧。”我就邪门了,怎么翻来覆去就这么几句话,我一向是巧舌如簧啊。

    “闭嘴,我们要一醉方休,这样才能对得起司马琴的,对得起司马琴。”诸珠的两眼都快睁不开了。

    司马琴呀,司马琴,你怎么就那么冲动啊,怎么能用胸罩给我裹伤口呢,你难道不知道,你的举动多伤一个人的心吗?哎,真是造化弄人啊。

    看着,诸珠伤心的样子,我的心里也很不好受。我在自责,责备自己让自己的兄弟这么难受,自己却无能为力;责备自己曾经的窃喜,为了那个胸罩。

    诸珠是真的喝大了,还有一半的酒没有喝呢,他却还嚷着让服务员给他上酒。这时,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

    “就那么点酒量,还充什么大爷呢,****。”

    这句话从我的身后传来,飘到了诸珠的耳朵里,我本以为他听不见,或者听见了,也以为是我说的。可是,结果却不是这样的。诸珠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拿着酒杯向我的身后走去。

    我想,诸珠的耳朵怎么就那么灵呢,他已经快醉了啊,也许,半醉半醒的时候,人的听觉是很灵的。

    结果,我只能是给诸珠收场了。

    我们身后的二位是和我们年纪差不多的年轻人,不过,头法弄得很新潮,一个染成了红色,一个弄成了卷发,还染成了黄色。一看,就知道是社会上的小混混。这种人,最好还是少惹的好。可是,醉得晕晕乎乎的诸珠却不这么想。

    “哥们,喝两杯,大爷请客。”诸珠还在那里笑。

    那两哥们脸色有些不对劲了。

    “哥们,消消气,这位有些喝高了,你们多体谅,多体谅。”我赶紧圆场。

    “谁……谁喝高了,走开,我今天要和这两哥们喝酒,喝酒。”

    这时,诸珠就好像是一头牛,我怎么用力,都没有办法把他给拉回来。

    “好,这哥们有意思,来,干一瓶,”

    那个红头发的拿起了一瓶开了的酒,那个黄头发的也在跃跃欲试。

    看这架势,他们俩是想把诸珠放倒啊。

    “哈哈,你们唬谁啊,大爷什么阵势没有见过啊,大爷我不怕。”

    “你******给谁当大爷呢?欠揍。”那个红头发的火了。

    “我******给你当了,怎么了?想练练?大爷我陪你。”诸珠不甘示弱。

    “啪,”那个红头发手里的酒瓶就断成了两截,他手里的酒瓶转眼就成了武器。

    “我靠,老子不怕,木良,操家伙。”

    诸珠在找东西,可他手里只有一个酒杯。

    双方眼看就要开战了。

    我夹在中间,极力的劝架,想平息这个风波,可是,我的能力显然不够。而且,因为我和诸珠是一起的,所以,也成了对方防备的对象。那个黄头发的紧盯着我,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我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

    就在这个关键时刻,那个彪形大汉出现了。他在我们中间一站,双方马上不嚷嚷了。

    “怎么,兄弟们想干仗啊,我来陪陪你们?”声音如洪钟一般。

    沉默,饭馆里没有一点声音。

    “谢谢大哥,谢谢大哥,我们没事,没事。”我拉起诸珠就跑。

    我想,如果动起手来,我肯定会站在诸珠这边的。

    外面,已经是灯火通明了。晚上的城市真的很美啊。

    在饭馆的闹事,我本来以为就这样完了,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

    路上,诸珠还在东一句西一句的胡扯,他还在马路上吐了好几次,把喝下去的酒尽数吐了出来。就那点酒量,他还硬撑,活受罪。也许司马琴对他的打击太大了吧。

    我们刚拐了一个弯,红头发和黄头发的那两个人又出现了,脸上带着那种不怀好意的笑。我想,这下完了。我看了诸珠一眼,诸珠好像根本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

    “哥们,吐了?还装大爷吗?叫老子一声大爷,就放你们回家,否则,今天就给你们放点血。”那个红头发的叫嚣道。

    “哥们,又事好商量,我们出来混的都不容易。”

    我想把这件事和平解决,后来,我发现我的阅历真是太浅了,我也没这个能力。

    “我靠,老子吐了管你鸟事,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回家抱孩子去吧。”诸珠毫不客气。

    “你******欠拍,老子就让你见见真格的。”

    那两个家伙亮出了家伙——一尺多长的胶皮棒。看来,今天是难免一战了,好在,他们只有两个人。

    “****,老子不惧,放马过来吧。”

    诸珠捋起袖子,要放手一战。现在,想退也来不及了,我也只好全神贯注的盯着那二位。

    “幼稚,看看你们身后,别尿裤子啊。”那个红头发的说。

    我一回头,我的妈呀,不知什么时候,我们身后站了四五个和前面一样的染发青年,手里拿着同样的东西,看来,他们造就搬来了援兵,我们是低估他们了。

    “怎么样,现在叫声大爷,还来的及,要不别怪我们胶皮帮对你们不客气。”

    “有话好好说嘛,动武很难解决问题的。”我想找个退路。

    “******,人多,老子就怕了?你们想得美,来吧,一起冲老子来。”诸珠叫道。

    看来,诸珠真的是喝大了,今天,我真的要舍命陪君子了,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和诸珠喝酒了。

    那群人一窝蜂的冲了上来,我们只有招架的功夫,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后来,我的后脑勺被狠狠的一击,我觉得脑子昏沉成的,倒在了地上。

    我看见,诸珠满脸是血。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手里多了两块转头,一块砸在了那个红头发的面门上,顿时,他的脸变成了红色。那些人看着快要发疯的诸珠,愣了。然后,转身拉着那个红头发的就跑,诸珠不顾自己的伤势,拿着转头猛追,嘴里还叫嚷着:“敢咂我的哥们……敢咂我的哥们……你们******不要命了……”

    我想站起来,可是,自己的腿却不听使唤,脑袋也闷的厉害,我真的受伤了。

    这时候,一个我很熟悉的人出现了,她就好像是我的天使一样,给我带来了温暖。

    一双白色的旅游鞋出现在我的面前,紧身的牛仔裤把那双腿衬托的更加修长了。这个站在我面前的人是谁啊?该不是那些小混混的同党吧,我不会这么背吧,我暗自叫苦。直到我慢慢抬起头,看清那张脸的时候,我的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

    “原来是秦姐啊,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极力掩饰着自己的窘态。

    “我路过,在混战中,我看到了你的身影,我的眼力还不错。”

    “你都看到了,他们人多,要不,非得让他们跪下喊我爷爷。”

    我很不服气的在地上捶了一拳,不小心碰到了手上的伤口,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是吗?英雄啊,要不要给你发个锦旗啊。”

    “可以啊,只要是秦姐送的,我是来者不拒。”

    “你蹬鼻子就要上脸啊,和小混混打架,都高三的人了,也不觉得丢脸。”

    “他们太欺负人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想想我的伤口,我就来气。

    “好了,先包扎一下伤口把。”

    “我起不来了,秦姐,扶我一下。”

    “你就装吧。”秦姐假装很生气的样子。

    “我没有,我的腿被他们打得动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