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遇见故人

吃饭喝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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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最后,李华被逼急了!就将张明打晕,一溜烟跑了。

    这下,耳根子才终于清静。

    但没过一天,张明就屁颠屁颠的,来到李华家里。

    “吴婶啊!李华在家吗?”,张明不把自己当外人。兴冲冲的来进屋内,大声嚷嚷道。这些年,他来李华家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所以跟吴婶,也混得很熟。

    “啊!真不巧。少爷一大早,就出去了。”,吴婶神情有些僵硬的回道。

    “那他有说去哪里吗?”,张明边说边往楼上走,没注意到吴婶的神情。

    “呃·少爷走得匆忙,没来得及问。”。

    听到这话,张明有些遗憾。

    但转眼间,他就想开了。便住在李华家里,等他回来。反正不管李华怎么躲,都得回这个家。

    正躲在三楼的李华,顿时暗道坏了。

    他没想到,张明竟在他家里,耍起无赖。

    就想着,等张明待不下去了,再出来。

    可这次,张明非得跟他倔到底。

    一连住了四天,该吃的吃,该喝的喝,该玩的玩。完全当成自己家一样,没有半点不自在。

    这可苦了李华!

    天天东躲西藏的,不敢露脸。时不时的,还要防着张明查房。那模样,就跟做贼似的。

    看不过去的吴婶,就偷偷跑来劝道:“我说少爷啊!你要不出去和张家少爷道个歉吧。反正就是个女人,不至于闹得这么生份。而且我看张家少爷,好像并不生气啊。”。为了让吴婶配合自己,李华骗她说,自己抢了张明的女朋友。

    信以为真的吴婶,还真的给李华打掩护。甚至几次出面,要给李华说情。都被李华用各种借口,给劝回来了。

    毕竟是无中生有的事!

    若真让吴婶说情,就露馅了。

    “哎,吴婶啊。这事儿你不懂!放心吧,再过不了几天,张明一定会回去的。”,李华一口拒绝道。

    但这时,楼下却突然传来谈话声。

    只听:“咿!小华啊!你怎么来家里了?”。

    “哈哈,伯母好。我是来找华子的。可惜等了这么些天,他都不在。”。

    “嗯?不在?我昨天还打电话给他,就在家啊。”,李母很是意外的说道。因为娘家的侄女结婚,李母就回娘家住了几天。所以对李华躲着张明的事,也不知情。

    “不会吧?我住了四天,都没见李华啊。”,张明也非常意外。

    李母顿时就觉得奇了怪了,狐疑道:“不会吧?我打个电话问问。”。边说,还边往楼上走。

    正在偷听的李华,顿时暗道坏了。

    不等他藏起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

    待李母和张明来到房间,吴婶正尴尬的,拿着李华的手机。

    “小华呢?”,李母疑声道。

    “呃·少爷落在家里了。”,吴婶神情有些不自然的说道。急中生智之下,李华再次让吴婶,给自己打掩护。

    可惜的是,吴婶是个本分人。让她骗骗张明这个外人,心里还没什么压力。但让她骗李母这个当家主母,心里就起了疙瘩。因此瞬时,李母就瞧出了不对。

    刚好李华躲藏时,太过匆忙。以致桌子上的碗筷,都没得及收拾。所以李母和张明,马上就知道吴婶在说谎。

    便在李母的追问下,吴婶把什么都招了。

    弄清原委,李母好好的说叨了李华一番。特别是知道李华的难言之隐后,更是毫不留情的一通斥责。

    最后还要李华,当着自己的面,跟张明道歉。

    一直在旁边看热闹的张明,那是笑得肚子都痛了。但为了装成受害者的模样,还要装得十分义愤填膺。

    直到实在装不下去了,张明才假模假样的,劝李母消气。

    但李华还是亏了!

    因为他为无中生有的事,道了不该道的歉。

    等只有他们两人的时候,李华马上黑着脸,咬牙切齿道:“刚才演戏演得爽吧?”。

    “嗯·一般般吧。”。

    “是吗?”,李华声音拖得长长的,把指节捏得噼里啪啦的响。

    张明马上知道李华要干啥了,就略带胆怯的威胁道:“你要干嘛?这可是你家,你妈还在屋里呢。”。

    李华可不管他,直接冲了过来。

    “啊···”,张明刚想喊伯母,就被李华捂住嘴巴,狠狠一捅闷揍。

    等晚上吃饭时,李母还关心的问张明去哪儿了。

    却是被李华揍怕了,一溜烟的回家舔伤口。

    这样过了几天,李华被他爸带着,参加一个宴会。似乎是探讨世界经济形势与上海的经济发展。

    地点就在富城路的香格里拉大酒店,与会人员,都是上海地界,有头有脸的政商界代表。李华过去,也是跟着他爸,长长见识。

    尽管李华心下,是无所谓的。

    到了香格里拉大酒店,长长的红地毯,一直延伸到公路边沿。很多媒体记者,则在保安的阻拦下,巴巴的守在红毯两侧。

    一踏上红地毯,司仪就高声介绍他们的身份。咔擦咔擦的闪光灯,也闪个不停。

    说实话,这还是李华,头一次见这么大阵仗。毕竟他之前年龄还小,不适宜出席这样的场合。不过他心下,并不胆怯。也是经历过生死,很多大场面,就不觉得什么了。

    本来他爸还怕李华怯场。发现他很镇定后,面上也多了几分喜色。

    和大多数宴会的流程一样,宴会在说了一通官话套话后,就吃吃喝喝跳跳舞。大家也三五成群的,讨论着自己的看法。

    都是长辈,李华也插不上话,就跟他爸的朋友打过招呼后,来到角落打发时间。

    正当他百无聊赖之际,一道人影,忽然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方凌薇!”,他心下暗道。心跳,也控制不住的加快。这是重生前的李华,朝思暮想的女孩。以致现在,身体都情不自禁的起了反·应。

    此时方凌薇穿着一裘大红拖地长裙,留着齐腰深的长发。长长的眼睫毛,弯曲成好看的弧度。百里透红的皮肤,在灯光掩映下,散发着宝石一样,迷人的光芒。

    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光彩照人。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样美的女子,也难怪从前的李华会动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