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车祸现场

吃饭喝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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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走后,那服务生已僵硬的探出身子。

    只是胸口染着大片红斑,神情呆滞。满是血污的嘴,还一张一合的,像是在嚼着什么。异常亮眼的金发,则被血污粘连成一团。凭白的,破坏了美感。

    火红的眼珠子,也透着迥异于常人的空洞与麻木。尤其是在眼白的映衬下,看起来更让人瘆得慌。

    听到马达声,她歪歪斜斜的往店外走去。一个浑身是血的中年女子,也随即从副驾驶的位置,栽倒出来。大滩血水,瞬时从她腹部流出。

    此时街面上,不少身体僵硬、动作迟缓、瞳孔发红的‘居民’,从车底下、商店里、窄巷内等各种藏人的角落里现身。循着汽车的马达声,晃晃悠悠的跟了上去。

    正一心救人的张明,还不知道后面的异状。所以刻意左拐右绕,让轮胎,有惊无险的避开一地的玻璃渣。

    好在他驾驶的是兰博基尼,价格虽贵,但性能也是杠杠的。那反应度、灵活度,让张明有种如臂使指的感觉。

    只是他并未放松心神!

    因为街头的乱象,让他深深体会到,骚·乱的恐怖。所以心下,反而愈加警惕。

    也是在南美洲,智利是与阿根廷、巴西并列的ABC强国。

    不仅拥有较高的竞争力和生活质量,还具有稳定的政·治环境,全球化、自由化的经济环境。再加上较低的腐·败感知和贫困率。被世界银行集团评为高收入经济体。

    因此以人类发展指数为评判标准,智利可以算作发达国家。

    2010年,智利还成为南美洲首个OECD成员国。

    在这样的环境下,很难想象,会发生这么严重的骚·乱。

    特别是瓦尔布莱索的经济发展水平,并不算差。陆路上,因靠近首都圣地亚哥的便利,享受到了一定的经济辐射。海路上,凭着优渥的港口条件,成为东太平洋的繁忙港口之一。

    平日里,游走在街头的闲散人员,都极为少见。张明来了这么些日子,也没听过瓦尔布莱索,发生什么严重的治·安事件。

    即使智利允许国民自由持有枪支,也没像美帝那样,三天两头的,弄出枪击命案。

    所以这场骚乱,在他眼里,是极不可思议的!

    只是当前救人要紧,他也没心思深究。

    于是平常只需二十分钟,就能通过的街面。他愣是用了近四十分钟,才来到街道与城区公路的连接处。

    因是逃难的原因,这里的汽车堵得比较厉害,但道路中间,还是留了一些缝隙。张明立即用娴熟的车技,见缝插针。实在不行,就用撞的形式,将挡道的车子轰开。

    原本拉风炫酷的跑车,也马上面目全非起来。

    “等李疯子醒了,非得让他陪我修车钱!”,李华看着不翼而飞的左后视镜,心痛的嘟囔道。

    这样行了近十分钟,他终于来到了十米多宽的区际公路上。

    不过他没有注意到的是!

    就在他拐弯时,右后视镜中,出现了大批动作迟缓的人影。

    和街面相比,区际公路要宽上两到三倍。再加上大部分汽车,都被堵在夹道。所以张明的车速,也渐渐快了起来。

    大约过了五六分钟,砰砰砰···零星的枪声,突然在他耳旁炸响。随着距离的拉近,枪声也越发清脆。张明整颗心,也顿时卡在嗓子眼上。

    不过他并没有看清枪声的来源!

    因为百米远的路面上,堵着数不清的警车、面包车、公共汽车、旅游巴士、小汽车。它们像被丢弃的玩具,被胡乱的堆砌在一起。致使十米宽的双行大道,被堵得密不透风。连中间的隔离带,都被侧翻的大货车填满。

    路旁的警察局,也被大火烧成了空壳。从前美观气派的形象,也一去不复返。

    一辆雪佛兰和现代汽车,还像跑火车似的,将悲催的警车,撞进了警察局。扭成麻花的前半截车身,还卡在门口。

    地上血迹斑斑,纸片、包包、衣服、帽子、眼镜等杂物,散落了一地。更有明晃晃的手枪,静静的躺在血泊中。

    一个穿着格子衬衫的短发男子,就躺在手枪的不远处。听到动静,那男子的手指,明显动了动。

    只是张明的视线,已转向了楼顶的红白蓝三色旗。

    这是智利国旗。长宽比为3:2,由蓝、白、红三色组成。上半部左角为蓝色正方形,象征了海洋,中央绘了一颗白色五角星。右侧为白色长方形,象征了安第斯山的白雪。下半部为红色长方形,代表了独立与自由。其中白色部分,等于红色部分的2/3。

    可能因旗杆较高的缘故,幸运的躲过了大火。阵阵余烟,则在海风的吹拂下,袅袅飘散。不断飘扬的三色旗,也蒙上了几分不真切的暗影。

    张明挂念李华的伤势,就迅速收回视线,慢慢往右打方向盘。想着从公路旁的荒草地上,绕到前方。

    只是这时,一道人影,突然从四轮朝天的小汽车后,冲了出来。

    因是视线盲区,张明再反应,已来不及了。

    所以车头,一下子将那人撞出几米远。

    好在他是慢速行驶,否则那倒霉鬼,只怕被撞得更远。

    “m·d!真是出门不顺!”,张明烦躁的拍打着方向盘,就要踹开车门。

    毕竟撞人,可不是小事。弄不好,还会惹上一堆麻烦。再想到李华的伤势刻不容缓,他就更没时间,耗在路上。

    但就在他摸到门栓时,一只满手是血的手掌,突然拍打在车窗上。还在气头上的张明,立时吓了一跳。

    不等他反应,一张毫无血色的脸,就跟着闪现在车窗前。

    这是一个印第安人和白种人混血的中年男子,左边的耳朵连带着小半块头皮,都消失不见。脑袋无力的耸拉在右肩上,一条三寸长、拳头粗的破口,将脖子完全撕开。

    蓝白相间的格子衬衫,也被鲜血染成红色。

    但是受了这么重的伤,男子却并没受到明显影响。拍打车窗的手掌,依然是那么铿锵有力。低沉的嘶吼,也依然从漏风的喉咙里传出。

    正当张明震惊到无以复加时,车身前方,又出现一道摇摇晃晃的年轻混血男子。看其穿着,应是白领。只是整洁的西服,已被弄得皱巴巴的。肩膀、腹部,还被撕烂。

    狰·狞的伤口,就这么暴露在空气中。让张明看着,都忍不住头皮发麻。

    但这人毫无知觉似的,拖着无力的左腿,向车头一瘸一拐的走来。

    显然,这就是那个被撞的倒霉鬼。

    此时此刻,再傻的人,也知道不能下车。所以张明,赶紧发动汽车,往公路右边的荒草地冲去。但是眼角,刚好瞥见了右后视镜里的人影。密密麻麻的,最少有上百人。

    心里的恐慌,也瞬时加剧。就顾不得其它,加速冲向路边的隔离栏。

    瞬时轰的一声,隔离栏被直接撞碎。跑车也因冲力过猛,以及路面和荒草地的半米落差,而翻了几个跟头。等停下来,已是四轮朝天。

    破碎的后视镜里,也映出大批人影缓缓靠近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