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选美大赛开始报名 2

北城31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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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情绪很高,把她当年结婚时穿的礼服拿出来熨烫平整。“比赛那天穿上。本来这件裙子预备给你结婚时穿的。”她两眼水汪汪的望着礼服,颇为感叹:“一晃眼你都长这么大了,要是你爸爸能看到……”我心里酸涩起来,如果爸爸还在,他是否会偏爱双胞胎而牺牲我的幸福?

    妈妈让我坐在镜子前,很神奇的摸出一套胭脂香粉,真不知道她从哪里买到的,镇上根本没有任何一家杂货店卖这种奢侈品。妈妈很得意:“还是我有先见之明,一听说要选美就托厂里采购员从比亚里茨捎了一套。”

    “多少钱?”我立刻紧张的问。

    “总共两块两毛五。”说着对价格直啧舌。妈一个月工资才八块钱。

    “你干嘛花这个冤枉钱呢?”这么多钱能置办一桌上好的酒宴了。

    “不冤枉。看妈妈把你变得美美的。”妈妈极其兴奋的打开香粉盒开始往我脸上抹,并且絮絮叨叨的说她当年结婚时曾经化过一次妆,多么多么美丽迷人,爸爸见了多么多么……后面嘎然而止,限制级。

    然后又说起比赛流程。听说有智力小测验,妈妈立即表示不惜家产贿赂镇秘书兼会计师阿方索?杜彭先生的老婆,把考题偷出来。杜彭先生是公认的阿尔最聪明的人,比亚里茨大学数学系毕业的高材生,考试题肯定是他出。“才艺表演怎么办?你又没学过跳舞,要不手风琴演奏吧,瑟列斯坦先生不是教过你们吗?可是我们没有琴……对了,你可以朗诵诗歌,拿首你自己写的出来,别人肯定比不过你……不行,要是军官们嫌弃你念书太多怎么办?……”唠唠叨叨,自言自语。

    半个小时后,妈妈和我一起看着镜子里。那里面的影子别提多可怕!脸白得象神庙里的石膏像,眉毛又粗又黑象两根棍子,尤其嘴唇,就像刚吃过活人正滴着血一样。“洗脸,我们重新画。”妈妈命令。然后,一晚上我洗了十几遍脸,一直到妈妈和我都筋疲力尽。

    两天后,妈妈神神秘秘的回到家,拿出一张写满字的纸,“考题。”妈妈小声说,把纸塞在我手里,“赶快背下来,别让别人知道,一道题五分钱呢,总共花了我两毛钱,能买十条面包了,真黑!”

    我拿着纸,上面只有四道题目,估计不敢多,那么多参赛者,问得太多时间太长,怕观众站累了,尤其是有很多腿脚不好的军人。这张纸值钱的地方是,上面不光有问题,连标准答案都写出来了。

    问题一: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起这个名?

    参考答案:翻阅历代皇后名录,对与自己同名的皇后陛下表示敬意。

    问题二:你喜欢什么花?

    答案:国花大丽花。

    问题三:你为什么参加选美?

    答案:因为仰慕英雄,想要终生服侍他。

    问题四: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答案:祖国繁荣富强。

    极具政治色彩的问题和答案,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出错,不会被宣传部抓住小辫子。杜彭先生真聪明。

    第二天,我发现胡素夫人的女儿玛丽躲在一个角落里背诵题目和答案。我敢肯定,身为会计师的老婆,精明的杜彭夫人发了一笔横财。

    然后,就到了审判日那天。

    一大早,天还没亮,妈妈就把我叫起床。我立刻就起来了,其实一夜没合眼。今天我会被哪位军官或士兵选中?让也会来看吗?我能忍受当着让的面与某个陌生男子拥抱吗?

    “妈,我不想结婚。前几天贝诺先生答应我给我在银行找份工作。”我对妈妈恳求说。

    “别信他,老狐狸会安好心?他想让你嫁给他家的白痴儿子。”妈妈一挥手,象赶苍蝇似的,“我们不稀罕银行的工作。”

    “可是,如果我有工作,就可以养家,就不用急着结婚了。”

    妈妈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会写会算,心气儿比别人高。但那些会写会算的工作都是给男人的,谁会雇佣女人呢?这个世界,给女子的工作机会很少的,嫁个好人才是正途。”

    “可是,汤玛斯小姐和杜雷德小姐都报名参赛了,有她们在,别人没机会的。”我没有汤玛斯小姐美丽,也没有珍妮的才艺,我不可能当选阿尔之花,不可能傍上男爵老爷。

    “其实,妈妈没指望你嫁给男爵,能找个军功已经攒够或者快攒够的高级军官就很好,等他退伍,你们就能和和美美的过小日子。多好?不比嫁个连自己都难养活的卖国贼的儿子强,还一辈子被人骂?”

    我的身体陡然僵硬。

    妈妈提着礼服的手停下来。她沉默了一会儿,语重心长的说:“妈妈也觉得让是个品性难得的好青年,对你也很好,不会打你骂你,但既然他没有这个意思,咱们就不要再想他了。”

    “那就嫁个军官吧。”我决意,眼泪线一样掉下来。

    我穿上礼服。妈妈拿出胭脂。我说:“我自己画吧?我觉得这个可能跟画画差不多,瑟列斯坦老师教过我们画画。”妈妈想起自己的“试验作品”,立刻放弃了再次尝试。我在自己脸上涂了很薄很薄一层粉,没有让它覆盖自己本身的年轻肤色。我的眉毛很好,所以我没有动它。脸颊上我涂了点胭脂,这样我缺乏活力的脸看起来不那么苍白。我把胭脂和口红混在一起调出个看上去健康明亮的粉色,而不是可怕的血红。妈妈喜欢得连连点头:“我的女儿天生会化妆,注定富贵。”

    妈妈拿着梳子给我梳了很久头发,直到每一根都温顺的垂在身后。她把辫子盘在我的头顶,象顶着一顶王冠。“辛迪有公主的气质呀!”她喜悦说,“要是有钻石缀在辫子上就太美啦!”“那就插些小花吧。”我建议。于是妈妈从院子里拔了些白色的野菊花,一朵一朵固定在辫子圈圈上。

    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一袭缀地白色长裙裹在身上,胸前露出小巧的锁骨,还有修长的颈子,脸上的妆清淡雅致,巧克力色的眼眸透出几许温暖可亲,一头栗色的长发瀑布一样垂在身后,几乎长到膝盖,头上插满花的辫子看上去就像戴着一顶烂漫的花环。女孩子打扮后确实可以变得比平时漂亮。

    “我的女儿太――美了!”妈妈带着骄傲的语气大声赞叹。

    我望着自己,绝望的问:“妈妈,以后我要是不听话,那个人会不会揍我?”

    妈妈马上否定,让我安心:“我女儿这么美,谁舍得伤害呢?你爸爸就从来没打过我。”

    但是我知道,结婚后会不会挨丈夫的打,跟样貌无关,跟性情才有关。所以,我要是不想被打,从此就要学会恭敬顺从,不可以再和男人争辩,不可以拿买菜的钱买报纸和书,也许,我再也不能写诗了。

    手指从缀满鲜花的辫子上梳理过,我想起让为我编织的花环,那天该是我一生中唯一一次浪漫吧?从此以后就要柴米油盐了。我闭上眼睛。

    再见,让。再见,我如花似锦的初恋。

    敲门声响起。胡素夫人探头,来借胭脂香粉。妈妈很小气的说:“用一次一毛钱。”胡素夫人怒道:“财迷!你怎么不被金币砸死?”但最后还是掏出一毛钱,哼哼的拿走了胭脂。等胭脂还回来的时候,已经全用光了。玛丽得长着多大一张脸!后来出了门一看,我才知道,胡素夫人又以一毛钱的租赁费把胭脂借给了另一位妈妈,然后那位妈妈又以一毛钱的价格再……整条街的姑娘最后全都顶着石膏脸。

    我们全家一起出了门。这时候全镇人、包括附近农村的人,全部大出动,人挤人特别热闹。“阿瑟,不要让人挤到你姐姐,雷欧,把那个流氓打走,他竟敢摸你姐姐的手!”妈妈一路吆喝着,帮我提着长裙子的后摆,一路推搡着人群。

    这时,我看到珂赛特。她穿着一身看起来很昂贵时髦的裙子,还象贵族小姐一样打着阳伞,一只手臂插在一位白色空军军服的男子肘弯里,听说她已经很久没有回过家了。

    “我猜你肯定来参加比赛,这可是麻雀变凤凰的好机会。”珂赛特说,语气已经没有以前的怯懦悲怯,甚至透出几分高傲。

    珂赛特身边的男子见到我,眼睛猛然一亮:“小小阿尔竟有如此美人!珂赛特,这位美丽的小姐是谁?介绍一下。”说着很文雅的抬起我的手,在我手背上吻了一下,“很荣幸认识你。”

    珂赛特的脸色陡然变得铁青,她没说话,看着我的眼睛有愤怒、有妒忌,还有让我感觉心寒的厌恶和恨意。“卡尔,我忽然不舒服,我们走吧。”拉着恋恋不舍的未婚夫走出人群。

    我僵在原地,模糊间意识到,这恐怕是我最后一次看到珂赛特,她再也不会和她的未婚夫出现在我面前。我们的友谊从此结束了。

    我还记得小时候,珂赛特总是央求我和她一起玩娃娃,每当我敷衍的和她玩一会儿,她就会很高兴,告诉她妈妈说:“辛迪是我最好的朋友。”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童年的美好,全部一去不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