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打听

丑丫愁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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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桌上并非什么美味珍馐,不过是家常的炒鸡蛋一小盘,白菜炖猪肉一小碗,两小蝶腌咸菜,和半只炖鸡。

    饭,是实实在在的大白米饭,只不过米的质量不怎么好,没有粘性,口感略渣,不用吃就知道是两年以上的陈米。

    但不管怎么样,总算是米饭不是。就是这些菜肉,也是难能可贵呀。

    都两年多了,不对,加上闹灾荒的一年多,加在一起,都快四年没吃上这样的饭菜了,孟戈三人怎能不感慨呢。

    “各位,你们要求的东西都上齐了,还有什么需要请叫我一声,我就在楼下候着。”店小二不解的看了他们一眼,撇撇嘴关上门走了。

    店小二走后,孟戈清了清嗓子,有些哽咽道:“行啦,快吃吧。好几年没吃上了,都给我好好的吃,别噎着。小矛矛,先喝鸡汤。”

    孟戈说着,就动手给三人都各盛了一碗鸡汤。在两个弟弟期待的目光之中,孟戈心怀激荡,喝下了第一口鸡汤。

    鸡,是孟戈他们带来的野鸡。汤,却是这里的厨子用心熬制的。里面,加了一些孟戈他们在山里没办法找到的东西。

    见两个弟弟都瞪溜圆了双眼看着自己,孟戈好笑道:“快喝,很好喝。”

    于是,孟矛跟虞扬这才抓起碗,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

    果如孟戈所讲,这汤很鲜美,三人几下子就将半盆汤瓜分得干干净净的。

    喝了汤,他们就规规矩矩的吃起饭来。这些饭菜无一不是美味,吃进他们的嘴里鲜香无比。

    因为了解三人的食量,孟戈便让小二给盛了大半盆的米饭放在桌边。

    结果,这一顿三人都吃撑了。那米饭,就算没吃完,三人也打算看着不让拿走。

    虞扬捧着肚子,突然哭道:“要是当年有这么些米饭吃,我们也不会变成孤儿。都怪老天爷,无端端的闹什么灾荒。这皇帝老儿也不是好货,就该下地狱。”

    孟戈听了眉心一跳,立刻上前捂住他的嘴,阻止他再往下说去。

    不管是何时,不论帝王如何的昏聩无能,即便是民间怨声载道,叛乱四起,私下议论指责帝王,同样是灾祸,不为人所接受。

    “不想要命啦?这里是民间,不是山里,记得要谨言慎行。我们下山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活下去!”孟戈低声警告了一番,又迅速冲到门口,四处张望,以确保没人听到刚刚虞扬的妄言。

    虞扬先是不忿,心中怒气难销,悲伤让他不顾一切。然而,等孟戈将话说明白后,虞扬便知道自己闯祸了。

    就算是三岁稚童,在懂事之后,家里长辈都会教导他们不要妄议国事,不要提及或是讨论天家的任何事宜。

    在百姓心中,皇帝就是天,天之骄子,自是不能被普通小民冒犯的。

    孟矛茫然的瞪着双眼看着突然变得惊恐无比的兄姐,有些不知所措。

    他必经太过年幼,所以对于父母的往日教导懵懵懂懂,根本不明白刚刚虞扬的话将会带来的后果。

    “行了,没事了,都去睡觉吧。虞扬,记住了,今后这样的话再也不要说,太危险,我们惹不起。”孟戈看着黑暗寂静的楼道走廊,终是放心了些。

    但他们都不知道,在他们的隔壁,住着四个人。那四人,在孟戈高喊走水时就警醒戒备着。

    待听了虞扬对皇帝的诅咒后,四人都露出了了然的神情。之后,孟戈的警告,更是让他们好奇不已。

    “公子,他们会不会是山匪?”一个青年问背着手站在床边的少年。

    少年面上神色莫名,背着的双手在身后紧紧的揪在了一起。

    “再观察,别打草惊蛇。”少年同样回以耳语。

    若此时孟戈推开隔壁房间的门,肯定会很惊讶。实在是太惊悚了,她打劫的几人,如今就住在他们旁边。

    这一夜,出奇的平静。折腾了大半夜才睡下的孟戈三人,直睡到了日上三竿。

    当然,孟戈是不大可能直接睡死过去的。怎么说,人类社会,也比野兽的世界危险。

    因此,她总是很浅眠,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直到天大亮才放心的睡了过去。

    也就是孟戈放心睡过去的时候,隔壁的四人退房走了。

    “掌柜的,昨晚新住进来的客人是什么人呀,怎么听起来都是孩子?”结算的时候,一个青年状似不轻易问道。

    “可不就是孩子嘛。他们中,最大的虚岁十五,最小的才六岁。听说是亲人亡故,出山讨生活的。山里面生活艰辛哪。”掌柜的也不作隐瞒。

    因为孟戈他们的确是这么跟他说的。只不过,他们的户籍所在地是南边罢了。

    问了情况,少年身旁的青年以眼色问询他,要不要继续。

    少年权衡一二,还是选择先行离去。“走吧,我爹还等着我们回去交差呢。”少年沉声道。

    是的,他们都怀疑上了孟戈几人。少年对孟戈的声音尤为敏感,总觉得不会错。

    不过,他们还是没在飞升客栈里下手,毕竟这家客栈不简单。他们决定等孟戈几人出了客栈,确定真是他们后再动手。

    然,他们这一走,就是擦肩一年。

    等孟戈他们神清气爽的出现在飞升客栈的大厅之时,少年几人早就随寻他们而来的人走了。

    “掌柜的,这镇上可有收皮毛的商铺呀?我这里,有许多的皮毛呢。不过,都是没有熟过的。”孟戈在等店小二上面的时候,问守在柜台后的掌柜道。

    这家客栈也真奇怪,怎么白天黑夜,都是同一个小二,同一个掌柜呢。

    不管孟戈怎么个不解法,人家两人照样打着瞌睡在他们跟前晃悠。

    “这老夫就不清楚了。老夫一年四季都守着客栈,外边是个啥样的,老夫还真不知。”中年掌柜规规矩矩的站在柜台后,带着血丝的双眼被阳光照得微眯。

    店小二从后头端出一个大托盘,托盘上面是三大碗面,和两小蝶酱菜。

    “客官,你们有什么想知道的,就问我。我常跟隔壁进镇收夜香的王老胡打听,啥事儿我都懂。”店小二白嫩的面上,因激动而微微的透出粉红来。

    “当真?那我问你,如今大宋是谁当家来着?”孟戈并不抱希望,就只是顺口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