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偷

七月流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书迷楼 www.shumi.la,最快更新致青春:油桐花开最新章节!

    第二十三章

    从学校到出镇子回家的途中,每天必须经过市场,从这头到那头大概一百米。露天的,摊位上方是石棉网搭的顶,但是由于太窄了,所以摊主们一般还会撑一把大伞在自家摊位上头。

    市场其实就是在这条一百来米长、三十来米宽的街上,沿着街,在里面插了两行用来做摊位的水泥台子,再随随便便搭了个顶。张小初第一次偷窃就是在这条街上,以后的每一次偷窃也都是在这条街。

    这条街上有一段的摊位是专门卖杂货的,相当于现在的精品店。商品各式各样、聆郎满目,且是女性用品居多,发圈、唇膏、梳子、剪刀什么的。小到针线、钮扣,感觉什么都有。张小初印象最深刻的是各色各样漂亮的吊坠儿。那些或是用珠子串的,也有挂着小猫小狗玩偶的,有可爱的,有闪亮的,每一个都足以让年幼的张小初爱不释手。

    还记得张小初第一次有偷东西的念头是在6岁那年,奶奶领着张小初和表姐来逛市场。表姐是奶奶的外孙,放假了来这边玩。三婆孙经过杂货摊子的时候,奶奶停下来了,高兴的对着小初说:“给你买对发夹怎么样?”

    “好呀!太好了!”张小初欣喜若狂的答应道。

    奶奶听后更乐了,靠近摊子给小初挑起了发夹。张小初本是高兴的紧,可扭头看见表姐对着那发夹可爱的眼神,小小年纪的她居然也若有所思了起来。她不敢要求奶奶给表姐也买一对,看着表姐,又看看那发夹,张小初很想悄悄的拿一对送给表姐。该不该拿呢?万一被抓到怎么办呢?张小初很纠结。

    当然,最终张小初还是没有拿,可能是胆子小,不敢吧。

    张小初大概也没想过自己就那样轻易的被‘培养’成了一个小惯偷。

    这是‘拜了’大姐的第一个周一,张小初和其他几人都没忘‘献礼’的事,虽说,这种剥削的事儿即使是三岁小孩儿也不会愿意,她们几个倒是本着‘尊老’的态度,纷纷准备了虽然不值钱却算是比较用心的小礼物。

    张小初从吃货的角度出发,准备了一袋自家树上摘的枇杷,她还特意挑了比较大个的。文丽准备的是自己用棕叶编的一扎嫩黄色的玫瑰花,其他几个也都是些瓜果手工品什么的。

    但是,事情似乎不像她们想的那样简单。

    当大家一窝蜂将自己准备的‘礼’献到陈红的手上时,陈红嫌弃的脸色立刻毫不掩饰的显现了出来。然后,配合她的脸色,接下来说的便是:

    “你们献的这些东西肯定是不合格的,今天我就收下了,毕竟你们也不懂。要想下次送的东西不让别人看不起,我教你们一招,今天下午放学露一手你们好好瞧瞧!”

    大家面面相觑,无语。

    当日下午,热闹的市场上。

    陈红和滕丽手挽手的走在前面,看见人多的摊子便上去瞧瞧。张小初一行人搞不太清楚状况的跟在后面。文丽觉得耽搁时间,有些不耐烦。

    “要干什么?”文丽问潘晓。张小初她们也很好奇,都盯着潘晓等回答。

    “摸东西!”潘晓小声却不害怕的说道。言语里有些自信,他应该不是第一次跟着这两人做这事儿。

    “什么?”几人异口同声惊恐的追问。

    这时,正在摊子前这个挑着瞧瞧、那个拿着看看的陈红转身一个白眼翻向了文丽。

    六红的事情仿佛起到了‘杀鸡儆猴’的效果,所有人都有些害怕陈红,害怕自己也会被陈红推到孤立无援的位置上去,处以‘极刑’。这边的几个人见陈红转头,就跟被老师发现上课开小差一般,一下子都怂了。

    “慌什么,你们看着嘛!很容易就摸到了。”潘晓继续说道。

    陈红穿的是校服,那是她以前学校的,和张小初她们的不一样,衣服很厚实,衣兜也设计的比较大。表面上看她和滕丽挽着的手是一直放在兜里的。实际上就在刚刚老板不注意的时候,她已经不动声色的将自己面前的那只润唇油揣到了兜里。

    然后,同样的戏码,他们两个从不同的摊子上摸走了她们想要的东西。

    指甲油、钢笔、指甲刀、珠串、铃铛,还有润唇油。

    当两人从兜里自豪的掏出这些东西时,张小初、文丽和李菲都傻眼了,因为,像钢笔、指甲刀这些她们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到她们兜里去了。

    接着两人简单分享了一下‘技巧’,最后撂下一句,“你们明天试了就知道了!”

    第二天,市场上,六个人。

    陈红让李菲和文丽先站在旁边看着,然后让张小初和潘晓学着她和滕丽的样儿手挽手的去摊子上摸东西。

    她们四人两两成对的一起来到了一处摊子,是昨天没去过的。

    滕丽拿着各种小东西向老板询着价,陈红就给两人使眼色,示意她们赶快‘动手’!潘晓果断而速度的拿了手边的两个火柴盒一般大的盒装蜡笔。

    张小初身前的框子里装着很多小风铃吊坠,她一边被自己还不成熟的是非观给纠结着,一边又真的害怕风铃会响。所以一直没敢下手,犹豫了很久。

    这时老板已经有些不耐烦‘频繁’询价的滕丽了,所以陈红的颜色也更加‘凌厉’了。

    几番心理斗争下来,张小初还是选择了拿。她如履薄冰的紧握着风铃的铃铛部分缓缓地塞进了自己的衣兜里,完成了‘作业’。

    离开摊子,陈红朝张小初埋怨了一句“怕啥子嘛怕!”之后,便转身领着文丽和李菲走过几个摊子去了一家卖文具的。

    没有多久,四人便走了过来和张小初潘晓两人会合了。

    每个人今天都完成了第一次偷的‘作业’,陈红很满意。

    潘晓蜡笔一盒,张小初小风铃一个,文丽钢笔一只,还有李菲的一袋削铅笔的小刀,10把。

    后来,这六个人便每周都会去几次,每个人摸个一两个东西。周一的时候张小初、文丽、李菲、潘晓四人便会从自己上周所得的‘猎物’中挑一件献给陈红。有时陈红会评选出她最满意的礼物,相应的献礼人便会收到一份回礼。

    渐渐地大家似乎将摸东西养成了习惯,它不仅是为了献礼,更多的,是这几个小人儿满足了自己对物质的一些天生的欲望吧!偷已然成为了一种日常,几个人那尚未成型的是非观早已沉睡,起不了任何作用了,甚至引不起一点自我谴责。

    所以,一直到六红跑到张晓初家告状、和小初奶奶大吵一架,同时陈红和滕丽又因偷班费被勒令转学,这件事才得到了终结。大家也很有默契的不再去做、不再去提。

    戛然而止了。

    终于。

    幸亏。

    如梦初醒般,张小初才意识到自己做的事是多么的恶劣。不过所幸有六红那并不和谐友好的制止。所以,到后来,不论何时,只要想起那样一段劣迹斑斑的过往,张小初都会觉得庆幸,也从心里感谢六红,一遍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