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最爱盘古,欲写洪荒

梦语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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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这么快结婚?”林老爸彻底坐不住了,臭小子动作好快,这就要把他宝贝闺女给拐跑啊!

    “边儿去!没你说话的份!”林老妈一个摧心掌把林老爸拍开,拉着沈晔的手感动的都快流泪了,她这个懒闺女终于要嫁出去了。别人不知道,她这个当妈的能不知道吗?林琳这孩子真的是越来越懒,越来越宅,越来越呆了啊!

    有时候懒到什么程度?膝盖上搁个小电,就能躺一天啊!这都什么时候养成的臭毛病啊?她这个当妈的板都板不过来,这下好了,闺女有人要了。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货物既出概不退还,等婚后这小子知道自家闺女什么样,呵呵,到时候也晚啦!

    林老妈还不知道林琳替沈晔给沈昱还钱呢,要是知道沈晔每年从家里分的钱还没有自家闺女赚得多,她绝对会更有底气的。现在林老妈只是依仗沈晔是个负责任的好男人而已,这么好的小伙子,真是手快有手慢无,先结了婚定了名分再说。

    “早点结婚好,别听人说什么晚婚晚育好,晚了岁数都大了,能生出健康的宝宝吗?你俩早点结婚多好啊,生了孩子不爱带,我可以给你们带孩子去。”林老妈跟林琳的想法竟然重合了,最看重的就是孩子。

    沈晔红了脸,像个妹子。林琳却咧嘴笑,汉子似的拍胸脯道:“放心吧老妈!保准让你三年抱俩!”如果走逆天运生个双胞胎什么的话。林琳已经高兴的没有理智了,理解她这个重生人士吧!

    “咳咳,琳琳,现在计划生育,只让生一个。”沈晔不得不开口了,他现在已经是少校军衔,手底下管着一个营,部队纪律比较严,知法犯法是不行的。

    林琳笑而不语,现在虽然只让生一个,可过几年就让符合条件的家庭生俩了,当然,她和沈晔的条件并不算,她是独生子女,可沈晔他爸妈比较坑人,生的略多。不过她相信,这政策应该还会变的,只希望在她不能生之前再扩大一下二胎的范围。

    反正家里又不是没钱养孩子,生呗!她喜欢小孩!

    林老妈、林琳还有沈晔这仨就这么歪楼了,只有林老爸沉浸在闺女即将不是他家的的悲伤之中。

    林老妈这边又跟沈晔嘱咐了一堆事儿后,就放沈晔回家报告去了。等这位一走,林老妈脸一变,压着林琳质问道:“说!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快就结婚?”

    林琳诧异道:“到年龄了就结婚呗,妈你怎么变脸变得这么快?这有什么可问的啊?”

    林老妈脸色忽青忽白忽红的凑过来小声问道:“你俩不会弄出人命来了吧?”

    林琳秒懂,紧接着就不知自己该作何表情了,僵了半天才跳脚道:“你闺女我是那种人嘛?我自尊自爱自强着呢!”

    林老妈总算松了口气,“不是奉子成婚就行!沈晔那家一看就规矩的很,要是真整出这事来,你可真没脸了。”

    林琳怒道:“想想也不可能啊!都说了毕业结婚毕业结婚,你也不想想,等我毕业还有五个月呢,真有了到时候肚子得多大?这不是明摆着不是吗?”

    “哎呀你小点声吧!别嚷的让邻居听着。”林老妈一看闺女怒的都嚷嚷起来了,忙拉着她坐了下来。

    林琳一想隔壁又搬回来的宁军,自己也蔫了。压低嗓音说道:“新房沈晔已经带我去看了,挺大的。到时候沈晔去部队,你俩就搬过来呗!那么大的房子,我自己住着还怪瘆的慌的。”

    林老妈摇头:“哪有跟女婿一起住的?又不是女婿入赘。”

    林老爸却同意道:“我看这样行,要不然沈晔下连队挺长时间回不来一次,还是咱闺女自己守在家,咱俩过去陪着也好,难道天天就让咱闺女干呆着?”

    林老妈犹豫了,半晌摇头道:“这事还是到时候再说吧!咱俩现在主要是准备准备,也是时候见见沈晔家长了。”

    两方家长见面的事果然很快安排妥当,沈晔是打算趁着年假把婚礼的事商量妥定。他过一阵可又要回连队了。

    沈晔老爸再如何位高,孩子婚礼的事也不能撂下不管。两方父母干脆就在林琳家见了面,细节那是两个当妈的商量,拍板则是两个当爸的决定。沈晔和林琳就手牵手的在一边旁听,两个小的在父母眼中都是孩子,这婚姻大事还真没他俩插口的份。

    不插嘴就不插嘴吧!沈晔过完了甜蜜的假期,又回连队了。林琳这边事情多被两方家长接了手,也该干嘛干嘛。

    干嘛呢?呵呵,当然是准备新文啊!

    《都市收藏录》已经结文半个月了,因为赶上过年,林琳一直没开下一篇文,现在年也过了,准备婚礼的事也不用她忙活,干脆就琢磨起新文来。她脑子里还真就有几个梗,只是一时不知道用哪一个呢!

    话说她前不久才刚梦过真.仙界,这一连三个来月的美梦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真长见识!

    怪不得人们一说神仙就是什么‘天上的神仙’,仙界这些人还真就是生活在天上的。那个位面一共有三十三重天,仙界正是其中一重。如此,整个仙界到处都是白云,仙人们居住的地方正在云间岛屿上。

    修真界则正在仙界的下界,当修真者飞升之时,就会打破天的壁垒,向上一重,直入仙界。

    林琳倒不是想写仙界的故事,仙界的仙人们也只是修炼、论道、游历,其实跟修真界的修真者生活大同小异。只不过仙人们追求的是成圣,而修真者追求的是升仙,两者目标天壤之别罢了。

    要是林琳这两年没写飞升剧本写到想吐的话,也许她还会开一本仙界的书。可她现在实在腻歪这个,干脆只当看电影,过过瘾就罢了。

    可她不想写仙界,却对洪荒文感兴趣起来。此时正是综文网洪荒流大火的时候,林琳没事也爱看看别人写的小说,一连看过好几本后,总有这样那样的遗憾,实在是想自己写一本合心意的出来试试。

    洪荒小说她可没有梦授影像参考。不是林琳梦不到,着实是因为她不敢。要知道她看到的仙界影像中,还真有圣人在上几重天存在。仙人们求的就是成圣,圣人们的传说也就有相应的流传。

    赶巧,人家那也是盘古开天地,一气化鸿昀,可见林琳这个世界的神话是有真实依据的。林琳要想亲眼看看,都不用绞尽脑汁的想简纲,只要把盘古开天写下来个片段,当晚就能梦到洪荒大陆的形成。之后若是还想知道盘古身陨后的事儿,或是写三清来梦,或是写鸿昀来梦,那都是可以的。

    可林琳不敢!真不敢!

    她梦仙界的时候就有一种感觉,这个层次的世界就是她能梦到的极限了。‘偷窥’仙人她这异能还能撑得住,想‘偷窥’圣人……呵呵……

    既然看不到,只好自己写了。林琳兴趣来了,干脆宅家里总结偷窥仙界时听到的看到的有关洪荒的只言片语,那些圣人的故事也抓着有用的记下来。

    人家那毕竟有传承,有些先天后天的法宝、灵根灵山灵兽什么的,有的是有文字记录,有的是有图像记录,甚至还有现存的,能保证真实,来个洪荒大能都能经得起他考据的,林琳就全都挑了出来。

    只等写文的时候用一用。

    至于新文主线要怎么整?林琳想了想,反正她就想写一爽文,干脆继续穿越吧!嗯,穿越需要早啊,能跟盘古大神做个朋友那就更好了。

    嘟——

    忘了想是写个言情还是写个耽美了啊!

    林琳咬着手指头犹豫了一下,两手一拍咬牙道:“就耽美了,咱这回不跟盘古大神做朋友,咱跟盘古大神搅基去!”

    要问洪荒众大神里,林琳真爱是谁?那必须是盘古啊!开天而陨什么的实在太苦逼太可怜了。林琳一想到盘古做了这么大贡献,就换个死翘翘的结局,就为他不值。这下子早点穿过去,在混沌中跟盘古来点交情,等盘古开天临死前好歹保他一丝真灵,这样天也开了,人又没死,大不了重新修炼呗。

    还能跟好基友(男主)一起从新开始啊!又多了一条升级流写法,多好呀!

    至于这样写矫不矫情,反正天是要有人开的(要不然哪来的洪荒),盘古又不能死(小攻能死吗),只能这么安排了呗!

    真的只能这么安排吗?

    ……

    林琳热情来了,连大纲都不写,当晚就刷刷刷狂码两万字。按理说两万字能写好多内容嘞,可林琳笔下的男主却还在混沌中跟盘古搜刮宝贝呢。(洪荒小说的一大看点不就是各种宝贝吗?)

    结果等晚上梦授的时候,林琳就苦逼了。整个世界充满了混沌是什么样子?反正光凭想象是绝对想象不到的。林琳又没在笔下仔细描写下混沌是个什么样,只以‘打混的鸡蛋黄和鸡蛋青’这样坑爹的形容来简单描述罢了。

    于是这梦中的世界,就是一个拿着斧子的硬汉和一个白皙瘦弱又美腻的少年在一盘搅鸡蛋中不停找宝贝的画面……

    大家能想象到林琳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是什么感觉吗?

    这感觉……反正她再也不想让自己的小受在鸡蛋里搅合了,她要换开头!

    等盘古开天马上要死的那一刹那再让小受穿越吧!

    嗯,顺便救盘古一救,得给他开个金手指啊,就这么办!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