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 又见长易

爱偷懒的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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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学长,我叫曾方莹的法律系89届的学生。”边说曾方莹伸出了自己的手。脸上还飞起了两朵绯红。

    “你好,我的名字你应该知道了,所以我也不多做介绍了。”韩东华握住曾方莹的小手的瞬间,她脸上羞红的更加厉害了。“能有幸得到小姐的邀请感到很荣信,不过我等会儿还有一节课,是我们系的魔鬼主任的课,所以不能迟到,不好意思了,下回一定补偿各位。”微微一低身子,他飞快的跑走。

    “喂,你说过的要补偿我的。”曾方莹朝着他远去的背影原地叫喊着。让前面的男生,差点跌了个狗吃屎。

    “喂,你说过的要补偿我的。曾方莹什么时候我们说过要他补偿的?不要脸是你一个人的事情,别把我们一个寝室的人都拖上好不好?”张飞飞模仿着曾方莹的口气道。

    “姐妹一场,你们不可以这样的。怎么样,大家说怎么?这个男人我看上了哦。”曾方莹不害臊的嚷着。

    “貌似人家是逃的。”张飞飞打击道。一旁的两人点点头。

    “本小姐看上的人,他能往哪里逃?就是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抓来。”曾方莹摊开手掌,狠狠一抓,好像某人已经在她的掌握之中一样。

    “啊楸,啊楸!”可怜的某人,连连打了几个喷嚏,全身发寒。

    次日,可怜的某人刚刚起床,就被一大束的白玫瑰淹没。大西北可没有这种白玫瑰,这是曾方莹让人从昆明空运过来的。反正她大小姐不缺钱。

    韩东华环顾四周,非常想找个人开溜,可是寝室里的男同胞全部非常有义气的集体溜的一个不剩。(其实是被某财女收买,我的上铺兄弟和毛爷爷相比,当然是毛爷爷更加亲切!)

    而这时的我已经安排了人,陪林安美一家去处理骗子王智仁的事情,原本陪几个人上了飞机就回来的,可是我在路上遇到了已经消失了大半年的长易居士。他灰头土脸的样子,手上还抱着一个五岁左右的小家伙。身后跟着一只半人高的雪白色的藏獒,他显然是在那边等我的。

    我让他上车,就带着他找了一家宾馆,让他和小家伙还有那只藏獒洗尽风尘,然后又给了宾馆服务人员一些小费,让她们代买一些大人小孩的衣服。

    从浴室里面出来,这一大一小已经一身清爽。

    “说说吧这是什么回事?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才出现?”我问。

    “原本想去沙漠深处采些东西,我以为这辈子无望看到这种灵草,可是我在一个买发菜的老人摊子上,发现这种灵草的气息,我自然是不愿意放弃,就问了地点,前去了,那是在沙漠的很深处,我遇上了流沙,原本以为死了,却被这只东西当食物拖走,他笑着指着身边一只眼含警惕的生物道。原本我以为死定了,可在狼窝里面我发现了这个小孩,和一具已经死去很久的骸骨。还有一封遗书,才知道这只狼是有人饲养着的,主人虽然已经死了,不过这只狼替代了主人养着这个小孩子,信中我能认识的字是说有人路过请把小孩就出去,如果狼还活着就让他护主。其它的我就看不懂了,好像是给这个小孩的。不过他这么小一定也是不懂的,我认识他的时候连话也不会讲,只会狼叫。这种东西我也不敢随便乱找翻译,好不容易出来了,我想你总会在学校附近出现,所以一直守在学校门口,刚刚好不容易在汽车上看到你,就一路追到火车站了。”他从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里面翻出一张泛黄的牛皮纸,一看这东西就有些年头了。我注意到牛皮纸的末端还有一个印记,使用血印上去的标记。而纸上的字我也不认识。看着像是新疆的维吾尔语,又有些不像,而标志像是一个半圆,实在看不出是什么。我把东西收入一边,也没有多想。

    只是看到光裸这身体的小孩时一愣,我在地上抱起他,只见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个月牙形状上好和田籽玉中间的部分好像是不见了,我皱起眉头,这个形状似曾相识,好像在某个地方见过,不过忘记了。而在牛皮纸上尾端的印记明明就是这个小孩身上挂着的挂件。看了一下,我变放小孩自己乱爬去了。

    再看长易,这次他也算是吃尽苦头,脚上更是伤痕累累,全是走破的,因为他的鞋子早在沙漠的时候就遗失了。后来用一些干草编织做鞋子,可草鞋怎么禁得起磨?

    “现在小孩会讲话吗?”我问。五岁的小孩,如果在人类社会中早就上幼儿园了,可这个小孩好像连直立行走也是一个问题,行为也和地上躺着的那只狼相似。一狼一孩好像对什么都好奇,他还是习惯与和狼一样趴在地上看到什么都会去咬上一口。长易看到小家伙的行为,叹了口气,从地上将人抱起,放到了床上。

    “你是人,不是狼,人是用走的。”长易耐心的教导着。小孩子似懂非懂的点点头。他的眼睛很大,五官分明,头发有些自然的微卷,淡淡的*啡色。有点像混血儿的味道。

    “知,知道。”他咧嘴一笑,朝着长易的环中钻去。好像对他非常的依赖。

    “他有没有名字?”我问。

    “我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和光,我是长字辈,后面就是和字辈,所以给他取了这个名字。”长易摸着小孩的脑袋,一脸的和蔼。

    “你准备让他当继承者?”我问?

    “恩。”长易点点头。“既然相遇了就是一场缘分,如果不是这头狼我也或许已经死在沙漠。”

    “我和朋友在附近开了家餐馆,你和和光就住到那里去吧,我也会经常去那里的。”我道。

    再看狼。它好像对我的鞋子非常的感兴趣,小孩被长易抱上床之后,他就咬上了我的鞋子,没有多久,我无奈了,鞋子被这只狼给咬破了,这到底是狼还是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