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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跑有两种状态。
第一种是惬意悠闲的,包括锻炼、玩乐和追逐在内,其特点是可控。
跑快跑慢都收发由心,也谈不上什么压力,不爽了可以随时停止;第二种则要狼狈得多,包括躲藏、溃退、落荒而逃等等,显着特征是完全被动,跑多远跑多快都不能自决,主要是看跟追兵的相对距离。
但尖兵队现在的情形有点奇怪,他们介于这两种状态之间。
当然了,作为败军的一分子,他们的确是在跑给人家追,但追逐过程中的主动权却捏在汤森手里。
从战斗的第一时间起,叛军就满怀热情要全歼秃鹫联队,丝毫没有放过尖兵队的意思。
所以他们派来的追兵也算拿得出手的那种,足足六十多人,开始还一副气势汹汹势在必得的样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追逃之前的距离也越来越大。
因为有汤森的存在,尖兵队的整体素质要比追兵高出很多,所以逃命的第一阶段异常从容,爬坡过坎、翻山越岭都不在话下。
没有谁会转头去看追兵还有多远,二十四人盔甲整齐刀枪俱在,甚至保持着大致队列。
五里之后,尖兵队开始钻林子,顺便把一些小玩意随手乱丢乱放,等他们从树林里出来时,后面的追兵已经无影无踪了。
当然追不上了,因为他们都在抱着血淋淋的两腿嚎哭呢——鱼干腊肠是好东西,不但能换袜子,还能换尖钉和猎夹,这些小玩意随便往草地上一丢就算安装好了,效果却阴损得很!
长官的原话是,欺负这些没鞋穿的叛军又怎么样?有本事追上来咬我啊!
后面没了追兵,但汤森却没有放松的意思,相反他的脚步一直在加快,几乎是在压榨手下的极限——汤森不想当少尉、更不想为安道尔联盟拼命,所以他绝不会在下个镇子停下来,他的目标是跑出战区、跑出边境!
汤森深知战场上的时间宝贵,靠跑步就能争取到的时间更加宝贵。
逃跑大计里的关键就是时间,后面的逃离需要交通工具,需要跟当地人打交道,这都需要时间来运作。
而且,他们只有一次机会!
“跑!
继续跑!”
汤森挥汗如雨跑在队伍中段:“兄弟们坚持!
马上就到地头了!”
“坚持住!”
在前面探路的猴子,也在高声给尖兵们打气:“兄弟们,加油啊!”
“别掉队!
快跟上!”
跑在最后的船长,身上带着两柄刀,手里抱着六只长枪和无数零碎,但还是用他那沉闷而令人信任的嗓子叫喊:“不能放松啊!”
“快跑!”
厨子永远都显得那么实在:“跟上长官、长官要带我们吃香喝辣!”
事情都这样了,尖兵队的人还不知道状况吗?他们不是傻子,当然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而且就像长官说的那样,他们都不是自愿服役的,他们没必要为了安道尔联盟卖命!
跑!
快跑!
跟着长官跑上一条活路!
二十三个尖兵飙着汗、飙着泪,完全忘记了身后的厮杀,也完全忘了早已被抛在身后的战场,更忘记自己实质上已经筋疲力尽,他们一个个使出吃奶的力气,用自己的军鞋、用冲锋的速度丈量了这十几里的商路和小道。
“长官!
镇子就在半里之外!”
猴子在前面叫:“看见镇边的港口和船只——在我们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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