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锋芒毕露

镔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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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报总裁办公室内。

    此时,文坛大佬,武侠小说领域可以说是巨匠的金庸正慢慢打开那个公文袋,从里面倒出来两样东西,其中一样竟然是他的小说《天龙八部》。

    金庸诧异地翻开一看,竟然还是自己的签名本。如果记得不错,这是很多年前自己发售新书的时候,特意设定的限量签名版,主要是回馈那些喜欢自己的书迷们,当时因为数量有限,连自己都没有留存,没想到今天却突然见到了。

    人年纪一大,就喜欢怀旧。

    金庸也一样,看到这本书,就想到了当年自己提笔撰文努力奋斗的时光。

    为了写这本《天龙八部》,自己翻遍了香港的所有图书室,就为了找到关于大理的历史,还有这本书的历史背景。那时候自己为了写书甚至熬得身体不适,住院好久,以至于不得不去国外看病,对外则声称“旅游”;而自己这本书就交给了老朋友倪匡来续写。

    倪匡也真是够厉害的,硬是把天山童姥八十几岁的老太婆写成了十几岁的妖孽,可以说把自己的武侠小说直接改成了科幻小说。自己从国外回来以后,看了稿子哭笑不得,却也没办法,因为已经发表出去了。

    为了挽回声誉,自己只好加班加点,帮倪匡“自圆其说”,那那段日子苦哦,绞尽脑汁,力不从心,幸亏熬了过来。

    虽然自己现在早已封笔。并且名利双收,又有偌大的报业机构打理,可是内心深处。金庸还是比较眷恋当初那种意气风发的日子。

    人之所以奋斗,是为了攀越顶峰;

    当你到达顶峰以后,却会更加怀念攀越时的风景。

    金庸拿着这本签名书,心潮起伏,双手甚至有些微微发抖。这让在一旁站立着的何米娜有些不解,她不太明白查先生为什么会对一本书这样激动。

    “查先生,这里还有一份稿子。”何米娜将手中的东西递给了金庸。

    金庸放下那本书。接过稿子翻开一看,竟然是一本新写的小说。名字叫做《古剑奇谭》。

    金庸思索了一下,忽然道:“这个名字好熟,外面那人是谁?”

    “段子豪---就是曾经扮演‘慕容复’那个。”何米娜说道。

    金庸笑了,“怪不得呢。原来是他。当初我可是写过文章夸过他,没想到他还把自己的剧本改成了小说……”

    “这是剧本改编成的吗?”何米娜诧异了。

    金庸莞尔,“难道你从不看娱乐新闻?段子豪准备开拍这部戏,却被下马了,没想到现在写成了书……”

    何米娜俏脸一红,道:“我不太不关注那些娱乐圈的新闻,觉得没意思。”

    金庸再次笑了笑,说:“有时候做报纸的,要关注一切东西。而不是挑选自己喜欢不喜欢……”

    何米娜轻轻“嗯”了一声,闭嘴不言。

    金庸已经开始仔细地翻看起段子豪的小说来。

    话说,在香港把剧本改编成小说。然后大火的例子不是没有,却很少。最有名的就是原丽的电视台拍摄的《天蚕变》,因为收视率爆盘,以至于电视台不得不响应广大市民的要求,邀请武侠界快枪手黄鹰,将电视剧本编写成了小说发表。而黄鹰本人也凭借这部书一举成名。不过这个成功例子的前提是。很多香港观众已经看了电视剧《天蚕变》所以才会追捧这部书,如今段子豪所写的《古剑奇谭》能否再创《天蚕变》的神话。那就很难预料了。

    此刻,金庸细心地看着手上的那份《古剑奇谭》的稿子。

    旁边,女秘书何米娜一边准备好茶水,一边静静地等待着金庸的答复。

    作为文坛的大佬,金庸可以说是个成功的作者,但是成功的作者往往都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他们一定是个成功的读者。他们看书,不会像普通的年轻人一样走马观花的看一遍了事儿,他们看书,是十分仔细,认真,边看边琢磨每句话的意思,琢磨写书人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所以一般成功的作家看书的人都是看得非常慢的。

    作为女秘书,何米娜已经在金庸身边很久,深知这点,所以虽然金庸已经看了差不多十分钟,但她依然呆在身边默不出声,生怕打扰了对方。

    良久之后,金庸长舒了一口气,将书放下,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然后说道:“小说写的不错,很有一种仙剑风格,记得我以前很喜欢看《蜀山剑侠》,这部小说竟让我找回了当初那种感觉……”

    金庸的品论不多,寥寥几句,在外人看来或许只是一般,可是只有何米娜知道,查先生可是从来没这样评价过人。

    要知道,作为文坛大佬,武侠界泰斗,很多喜欢写武侠小说的作者都会拿了稿子来请他老人家指教。

    往往金庸惜字如金,给人的评价只有八个字。“还需磨练,继续努力”,或者“可以发表,再接再厉”。

    可是像这样的评价,绝对是第一次,尤其那句“让我找回了当初那种感觉”,就更加含义深刻了。

    试问,能够让武侠泰斗找回读书时的代入感,这种小说能差的了吗?

    “是吗,有这么好吗?”何米娜实在不能相信像段子豪那样的小明星,能够写出多好的故事来。在她眼里,那些明星演员大都是一些文化素质低,没读过几年书的人,和文化人根本就不沾边。

    金庸笑笑,却没有回答,只是说:“他在外面是不是等了很久?让他进来吧。年轻人倒挺有耐心性的。”

    何米娜不再说话,径直除了办公室,却见段子豪正坐在椅子上抽着烟。

    何米娜本来最讨厌那些喜欢抽烟的男人。在她看来,那些男人就像大~烟鬼般吞云吐雾,不仅污染环境,还十分的招人嫌。

    可是眼前段子豪抽烟的模样却让她不禁一怔,只见段子豪姿态优雅地坐在椅子上,一只手夹着香烟放在嘴边,身子一动不动。双眼迷蒙着一丝丝忧郁,似乎在想着什么心事儿。那烟头的烟雾,袅袅飘散,给人一种雕塑般的视觉冲击。

    何米娜虽然不喜欢男子抽烟,却见过很多抽烟的男子。可是在印象中竟然没有一个人有这么潇洒帅气的模样。

    难道说人长得帅,抽烟也就帅?

    何米娜马上就杜绝了自己这种歪理,摇头不已。

    段子豪正抽着烟等消息,然后见何米娜出来,正要开口询问,却见她盯着自己发呆,然后又是咬嘴唇,又是摇头,模样很是古怪。于是就忍不住伸出手在她面前晃悠道:“何小姐,你怎么了?”

    何米娜猛地清醒过来,忙道:“查先生要见你。”

    段子豪“哦“了一声。又好奇地看了她一眼,这才推门进入办公室。

    后面何米娜深深地松了一口气,她实在不明白,自己今天怎么总是走神?

    “米娜啊米娜,你是不是该看看心理医生了?”

    ……

    段子豪进到了办公室里面,第一眼就看见了端坐在老板椅上的文坛大佬金庸。

    和段子豪印象中的模样一样。方面大耳,很有富态。最主要的是长得很有正气感。

    写武侠小说的,如果长得太猥琐,小说也成不了大气,俗话说得好,人如其名,书如其人。

    就在段子豪打量金庸的时候,金庸也在打量段子豪,第一印象就是此子长得很帅,估计身上多有桃花债。

    金庸除了擅长写武侠小说以外,对于星相命理以及佛学一很有研究。因此在看人的时候忍不住就当成了“看相”。

    就在金庸看着段子豪面相暗自点头的时候,段子豪则很有礼貌地上前道:“查先生您好,我是段子豪。”

    “呵呵,我当然认得你,你可是我书中的‘慕容复’。”金庸亲切道。“你演的不错,比我写的要好。”

    “查先生谬赞了,我还需要继续努力才是。”

    “请坐,不用客气,来到这里最好不要拘束。”金庸示意段子豪坐下。

    然后他又道:“让你等候多时,很是过意不去。你递给我的两样东西我也都看过了……没想到啊,你竟然收藏有我的签名本,看起来我们还真是有缘分。”

    段子豪不卑不亢地笑了笑,说道:“我平时很喜欢看先生的大作,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几乎每本书都看过很多遍,觉得那些书越看越有味道,初看是被故事情节武打场面所吸引,后来才了解到里面有很多做人处事的方法和宗旨,这一点,让我受益匪浅安,因此,要在这里特别说声谢谢您!”

    段子豪这番话说得绝对够水准,够水平,以至于像金庸这样的文坛大佬,竟然也有些飘飘然。

    试想,作为文人,除了希望自己的书能够畅销外,最主要的是希望能够留下佳话,激励人,鼓励人,给人以帮助。这样的作品才能称为经典,而非卖钱的通俗读物。

    金庸的心情显然很高兴,以至于让何米娜上茶水,自己好与这个年轻人慢慢详谈。

    大约四五分钟后,金庸意犹未尽,只觉与这年轻人很对口味,不管自己天南海北畅谈,他都能对答上来。

    当然,期间金庸有意考校,看看这个年轻人到底有多深的底子,可是越考校,越觉得对方有些神秘,或者说深不可测。

    金庸内心诧异了,他实在不明白,眼前这位年轻人怎么懂得这么多东西,完全不符合他的年纪。

    金庸哪里知道,段子豪可是“过来人”,足足多出同时代三四十年的知识,因此才能够应对自如。倘若换成其他人,估计被金庸随便问上几句,早就举旗投降了。

    此时,别说金庸对段子豪的“底子”隐隐吃惊,就连在一旁斟茶倒水充作女秘的何米娜也禁不住对段子豪刮目相看。

    “难道说,他真的有才?”她心中不禁问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