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狼王梦(2)

沈石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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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出击无疑是去送死,紫岚躲在离鹿场远远的一丛蒿草的背后,耐心地等待着。夜露打湿了它全身的狼毛,湿漉漉的,这样也好,它想,可以盖掉些它身上那股刺鼻的狼的气味。

    启明星升起来了,就像黑缎子上缀着一粒宝石。终于,草棚上的篝火渐渐熄灭,只剩下一堆暗红色的炭火,猎人在炭火边脑袋一沉一沉地打起了瞌睡。那条大白狗也蜷起尾巴,卧在草棚的竹梯子上,把狗头埋进两条前腿之间。大白狗和它的主人辛劳了一夜,都疲倦了;天快亮了,一夜平安,他们都麻痹了。紫岚很兴奋,它在冰凉的露水中泡了整整一夜,要的就是眼前这样的最佳偷袭时机。

    它开始行动了。刮的是东风,它绕到养鹿场的西端。那儿不仅僻静,还背风,这样,大白狗的鼻子再灵敏,也休想闻到它的气味了。

    栅栏是用碗口粗的栗树桩做成的,有一人多高,相当结实。但对紫岚来说,这并不是什么难题,狼的跳跃本领远比人类想象的还要高超。它无须费多大力气,只消前爪搭在粗糙的栗树皮上,纵身一跃就能越过这道障碍。它唯一担心的是怕引起鹿群的骚动,惊醒大白狗和它的主人。马鹿的鼻子和耳朵也是相当灵敏的,而且马鹿生性多疑,极易受惊,稍有动静,便会乱吼乱叫。更叫紫岚踌躇的是,虽然鹿群置身在安全的栅栏之中,虽然有猎人和大白狗严密看守,但养鹿场里的马鹿仍保持着野外生活时夜晚派岗哨的习惯,即整个鹿群酣睡后,始终有一头大公鹿瞪着眼竖着耳警觉地站立着。

    对紫岚来说,这实在是很不友好的行为。

    看来,只能运用狼的智慧实行奇袭了。紫岚仔细观察了一下地形,跑到一个三角形的泥塘里,打了两个滚,稀泥浆糊满了全身,把狼身上那股呛鼻的血腥味彻底压盖住了。它还不放心,路过一片羊蹄甲花丛,咬下一大束,衔在嘴里,然后,悄无声息地爬到栅栏外,又观察了一番,直到确信放哨的大公鹿、草棚里的猎人和那条大白狗还都被蒙在鼓里,这才以闪电般的速度纵身一跃,跳进一人多高的木栅栏。

    紫岚弹跳的姿势极其优美,半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形,简直像在表演艺术体操,在空中它舒展狼腰,收腹屈腿,像片树叶徐徐飘落,着地时只发出轻微的声响。它事先已计算好角度,所以一落地便头向着担任岗哨的大公鹿,整个身子都蜷伏在羊蹄甲花束中。然后,凝神屏息,静静地卧着不动。

    完全像它预想的那样,在它落地的一瞬间,担任警戒的大公鹿就猛一耸琥珀色的鹿角,想引颈吼叫。就在这性命攸关的时刻,大公鹿犹豫了一下,张开的嘴巴里没叫出声来。

    大公鹿在黑暗中朦朦胧胧地看见徐徐飘落的是一束洁白的羊蹄甲花,大公鹿嗅到了一股浓郁的花香,鹿的优柔寡断的天性影响了它的判断力,一时拿不定主意该不该发出警报。它怕把一束飘落的花卉误认为是祸殃会惊扰同伴的好梦,会引起同伴的耻笑。可鹿的多疑的天性又对突然出现的动静很不放心,于是它的表情和动作都凝固在欲叫不叫的状态中。

    这是智慧的较量。

    紫岚沉住气,像块僵死的石头般一动不动。它的耐心终于奏效了。几分钟后,那头愚蠢的大公鹿相信了飞进栅栏的只是一束无害的羊蹄甲花,于是,它缓缓地收平鹿角,缩回脖颈,全身警惕的神经松弛了下来。

    就在这时,紫岚猛地蹿到早已瞄准的一头母鹿跟前。母鹿正在睡梦中,柔软的腹下露出一个鹿仔毛茸茸的小脑袋。紫岚早就算计好了,它无法叼走成年的公鹿或母鹿,它们的躯体太沉重,它无法叼着它们越过一人多高的结实的木栅栏,它只能叼走鹿崽。它像一阵风似的蹿到倒霉的母鹿跟前,把嘴里衔着的那束羊蹄甲花使劲朝母鹿的眼睑刺去。这时,母鹿已被狼嘴里喷出的那股血腥的气味惊醒,睁开眼来,却是白白的一片花影,它下意识地往后仰躲。紫岚趁机一口咬住母鹿腹下那头可怜的鹿崽的脖子,把它拖了出来。母鹿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宝贝。

    这时,担任警戒的大公鹿已看到那束羊蹄甲花奇怪地朝鹿群逼进,它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再次耸起鹿角伸长脖颈,想发出报警的吼叫,但这需要几秒钟的时间。紫岚就利用这极其宝贵的几秒钟的空隙,叼着鹿崽跃出栅栏。

    大公鹿终于呦呦吼叫起来。霎时间,整个鹿群被惊醒了,陷入了极度的惊慌和骚乱之中。紧接着,大白狗的吠声、寨子里狗群的嚣叫和猎枪的轰鸣声划破了尕玛尔草原黎明前的宁静。

    但已经迟了。紫岚已逃出了郎帕寨的地界。

    三

    假如当时天公作美,降下倾盆大雨,把紫岚留在草原上的痕迹和气味消除得干干净净,那么,大白狗再机敏恐怕也难以跟踪追击了;假如紫岚叼着鹿崽从养鹿场一口气跑回石洞,中途不停留,那么大白狗奔跑的速度再迅速恐怕也是追撵不上它的。

    紫岚本来并不想中途停顿的,但衔在嘴里的那头鹿崽的生命力实在太脆弱,开始还踢蹬挣扎,渐渐地就不动弹了。其实紫岚并没咬到它的致命处,大概是鹿崽惊骇过度而休克窒息了。这时,紫岚已把火光闪烁的养鹿场远远地抛在身后,枪声、狗吠声和鹿群的骚动声都已模糊得快听不见了,它认为自己已脱离了危险,慌乱的脚步变得从容。它一面踏着碎步向石洞奔跑,一面摇晃着嘴里衔着的鹿崽,鹿崽只剩下最后几口微弱的气息了。紫岚晓得,猎物一旦断气,身体便会慢慢冷却,血液也就凝固了。它实在太想喝滚烫的鹿血了,它实在太想在分娩前用鹿血滋补一下身子使干瘪的乳房膨胀起来了。它想,稍稍停顿一下,大概不至于会惹出什么麻烦来的。于是,它在一个蚂蚁包背后停下来,麻利地咬开奄奄一息的鹿崽的喉管。立刻,一股甜腥的芬芳的黏稠的滚烫的血液输进它饥渴的嘴,它浑身一阵惬意,一阵满足,干瘪的乳房似乎立刻就开始丰满起来。它拼命地吮吸着生命的琼浆,直到鹿崽的喉管里再也吸不出一滴血为止。它有点困倦了,伸了个懒腰,把狼脸在溅满露珠的草叶上蹭了蹭,振作了些精神,重新叼起鹿崽,想回到石洞后慢慢享用。

    假如紫岚能预卜未来,事先知道自己在蚂蚁包背后停留片刻,结果会酿成灾祸,自己贪图的那口鹿血其实是一碗命运的苦酒,那么,它宁肯让鹿崽的血在体内慢慢冷却凝固也要一口气跑回石洞的。

    命运是不可抗拒的。

    当紫岚叼着鹿崽刚想离开蚂蚁包,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出一条朦胧的白影,紧接着,汪汪——传来两声尖锐的愤怒的狗的咆哮声。紫岚一惊,没想到那条讨厌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过来。再竖起耳朵听听,大白狗身后远远地传来猎人的吆喝声。它不敢大意,立即扭头朝荒野奔跑。大白狗尾随追击。

    一般来说,狼的奔跑速度胜过狗。但紫岚叼着一头鹿崽,虽然不很沉重,却也是一种负担,影响了它的奔跑速度。大白狗紧撵着它的屁股,怎么也甩不脱。要是把鹿崽丢掉,它能很快摆脱掉大白狗的,可它舍不得。自己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好不容易猎到头鹿崽,怎能轻易丢弃呢。

    就这样,紫岚和大白狗一前一后,相差几步远的距离,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展开了一场马拉松式的长跑比赛。

    紫岚撇开四足,越过小溪,越过草滩,越过臭水塘,一路狂奔,很快逃到尕玛尔草原的边缘,前面出现了两条岔道,一条是通往日曲卡山脚它栖身的石洞,一条是通往干涸的古河道。它犹豫了一下,拐进了古河道。它出于一种动物护巢的本能,不愿把危险引到石洞去。它快要分娩了,狼崽出世后无疑要在石洞里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万一自己栖身的巢穴被大白狗和它的主人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紫岚在铺满鹅卵石的古河道又奔跑了很长时间,漆黑一团的天空逐渐透出一抹亮色,天边泛起一片玫瑰色的晨曦。它已跑得精疲力竭。听听身后的大白狗,也已气喘吁吁,累得连吠叫声都嘶哑了。凭经验,它晓得狗的主人已被远远地甩在后面了,但大白狗仍然没有罢休的意思。紫岚心里又愤慨又纳闷。按常理,一条狗是对付不了一匹狼的,狗所以能在凶猛的野狼面前骁勇善战,那是因为依仗着主人的势力。俗话说狗仗人势。一旦主人没在身旁,狗的威风立刻锐减,由勇敢的斗士变成夹紧尾巴逃命的懦夫。此刻,大白狗的主人早已不知去向,大白狗并不蠢笨,是应该知道这一点的呀,它为什么还紧追不舍呢?难道说大白狗吃了豹子胆了?抑或是条神经错乱的疯狗?紫岚想,也许这条大白狗是血统纯正品种优秀的军犬。军犬是狗中的精英和豪杰,其胆量和力量都是可以和狼相媲美的,倘若真是这样,它紫岚算是倒了八辈子大霉了。

    紫岚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大白狗不是军犬,品种也很一般,是滇北高原上最常见的那种草狗,是郎帕寨养鹿专业户安柯度豢养的一条普通家犬。大白狗既没吃豹子胆,也没有神经错乱,它所以能在远离主人的情况下仍奋勇追击,是想得到主人的宽恕。

    不知是时运不佳,还是狗的生物钟正处在零点,反正,这段时间大白狗是够倒霉的了,接连出了好几次差错。那天中午,在牧场上,一条蟒蛇趁它瞌睡之际,吞吃了一头幼鹿;还有一天半夜,它在主人熟睡后,溜到寨子里和一条名叫西努儿的母狗幽会,结果一只该死的豹子用嘴咬开栅栏门和铁销,闯进鹿群叼走了一头三岁的公鹿……主人损失惨重,当然愤慨,迁怒于它,把它视为渎职的罪犯。过去主人很宠爱它,常把它揽在怀里,捋它的背脊,亲它的面颊,自从失窃事件接二连三发生后,主人收回了对它的宠爱,免去了对它的亲昵,特别是那头长着四平头鹿茸的三岁公鹿被豹子叼走后,主人用极其厌恶的表情,在它肚皮上踢了两脚。与其说它的肚皮被踢疼了,还不如说它的心被踢疼了。它懂得,狗自古以来是依附人类生存的,失去了主人的宠爱,也就失去了生存的价值。它亲眼看见过那些被主人厌弃的同伴的悲惨的下场。原先主人还豢养过一条名叫罗罗的老母狗,因衰老而变得整天懒洋洋的,腿力也不支了,连鹿群都追撵不上,结果被主人用十元钱的代价卖给了屠狗贩子,等待罗罗的无疑是沸腾的汤锅。据说罗罗年轻时是主人形影不离的伙伴。大白狗害怕主人也会因它失职因它无能而最终厌弃它。狗是没有自主权的,狗的幸福完全取决于主人的恩赐。只有设法重获主人的宠爱,它的生存和幸福才能有保障。而要重获主人的宠爱,一般化的讨好乞求撒娇献媚已经不管用了,必须立功赎罪,也就是说,必须杜绝马鹿——主人的财富再次失窃,必须擒获胆敢冒犯主人的蟊贼。这就是大白狗打破常规在远离主人的情况下仍紧追不舍的思想动机和精神支柱。

    大白狗决不蠢笨,它也知道,失去了主人手中那杆猎枪的撑腰,自己孤身和一匹狼拼斗,是很难占到便宜的,弄不好还会白白断送性命。狗的天性在不断提醒它,快中止这场危险的追逐游戏吧,趁这匹在前头疲于奔命的恶狼还没有觉悟,还没回身朝自己反扑,赶紧收场吧。但当它的眼光落到紫岚圆鼓鼓的已膨胀到极限的腹部时,它又舍不得放弃这场追逐了。它产生了一种侥幸心理,它想,前面正在奔逃的这匹恶狼之所以不敢回身反扑,肯定是因为怀孕而身体虚弱,说不定已完全丧失了扑咬能力,这是老天爷赐给自己的立功赎罪的好机会。咬死了这匹恶狼,不但能得到主人的宽恕重获主人的宠爱,还能提高自己在狗群中的地位和威信。啧啧,孤狗逮孤狼,它英雄的名声将传遍整个尕玛尔草原。

    大白狗受虚荣心的驱使,在侥幸心理的支撑下,忘却了自己狗的劣势,继续勇猛追击。

    四

    紫岚实在跑不动了,唾液吊在嘴角,腹部一阵阵抽搐。叼在嘴里的鹿崽已成为一种累赘。它意识到假如再继续这样奔跑,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累得口吐白沫倒毙在古河道上的。与其在逃命的途中累死,倒不如停下来,转过身去,朝白狗反扑,也许还有生的希望。想到这里,它突然岔进古河道的一条支流,这儿也是干涸的河床,但更为狭窄,更为荒僻,更为隐蔽。四周挺拔的山峰割断了晨曦,地上的鹅卵石都蒙着一层青苔。河道中央散落着一堵堵矶石和一块块巉岩。这儿地形不错,它想,便于周旋也便于逃逸,更重要的是,漏斗形的山谷会遮挡住大白狗的叫声,即使大白狗的主人追踪到附近,也听不到它们的吼叫和格斗,无法赶来增援。

    紫岚一面继续沿着幽暗的古河道奔逃,一面斜着眼睛,眼看着大白狗的前爪只差那么几寸就要落到自己的屁股上了,突然吐掉衔在嘴里的鹿崽,往旁边纵身一跃,跳上一块半米高的卵石。大白狗没有防备,再加上长满青苔的河床滑得像涂了一层油,想收敛脚步,已经迟了,在惯性作用下,身不由己地越过紫岚,滑行到前头。

    紫岚占据了居高临下的有利位置,瞅着大白狗扭动狗腰想转身又未转成的有利战机,从背后猛地扑到大白狗身上。公平地说,在还没有交手前,紫岚内心有一种悲壮感,它从大白狗来势汹汹锲而不舍的追击中猜想对方是凶猛的军犬,它是准备着和对手同归于尽的。但当撕咬了第一个回合后,它很快看透了大白狗其实是一条很不中用的草狗。大白狗的爪子一点不锋利,连狼毛都扯不破;大白狗的牙齿也不甚尖利,只能咬破皮肉,而无法咬断骨头。于是,紫岚抛却了恐惧和悲哀,恢复了狼的自信,决心把这条害得自己疲于奔命的大白狗咬死,也好拖回石洞当一顿点心。狗肉的滋味虽然不如鹿肉,但也蛮好吃的。

    再说大白狗,没防备那匹正在逃亡的狼会朝自己突然反扑。它躲闪不及,肩胛被锐利的狼爪抓出了好几道血痕,脊背上被狼牙连狗皮带狗毛咬去了一块,火烧火燎般地疼。幸亏它反应还比较快,就地打了两个滚,才算把凶残的狼从自己背上甩掉了。

    大白狗吃了大亏,这才醒悟过来自己正处在极端危险的境地。狼总归是狼,哪怕怀孕临产也比草狗强几倍。现在觉悟已经晚了。转身逃命吧,大白狗想,但退路已被狼封死,再说自己在长途追击中已跑得精疲力竭,恐怕很难逃出狼的魔爪了。它只好虚张声势地汪汪吠叫,希冀自己的叫声能唤来主人,共同对付那匹狼。但主人离它实在太远了,人类的听觉和嗅觉是十分麻木和迟钝的,不可能像狗或狼那样循着气味追踪到这里来。它的叫声只换来山谷间空洞的回响。它还有一个绝招,就是摇尾乞降,但这绝招面对狗伴和人类还有实效,用在嗜血成性的恶狼身上,只能是徒劳。大白狗逃也逃不脱,降也降不得,只好以死相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