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结婚(5)

孔二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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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矩阵对角线左上方的,是实力很强但仇不是很大的,这样的人可拉可围,能不冲突就不冲突;如果真的结仇,那么他就自动进入对角线的右上方,是必须灭掉的。排在对角线左上方的是李老棍子。自从赵红兵出狱后,李老棍子和赵红兵见过几次,但是都知道对方绝对不是善茬,俩人谁都不愿轻举妄动。每次一见面,还彼此点点头,表示认识。毕竟五六年已经过去了,仇怨在心中也消得差不多了。而且那段时间,李老棍子还经常来赵红兵的饭店吃饭,没少照顾赵红兵的生意。像李老棍子这样的人,旧怨消得差不多了,能没有新怨就尽量不结仇。

    在这个矩阵对角线左下方的,是实力不强而且也没什么仇的,这样的人只要不答理就足够了,比如菜刀队。

    酒桌上,赵红兵观点鲜明、言简意赅地阐明了他的观点。大家纷纷赞同。

    这顿饭吃了足足一下午加一晚上。到了10点多,张岳说:“去巴黎夜总会吧,那里现在是咱们自己家的后园子了,想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好。”大家都说。

    二十八、华山论“贱”

    赵红兵等人分析了当前的形式又确定了对竞争对手的策略,个个都喝得五迷三道,去了巴黎夜总会。

    进了巴黎夜总会后,他们在烟雾缭绕的镁光灯下、嘈杂的音乐声中看到了一个神定气闲的年轻女子——小梅,宋老板曾经的小三。

    二狗曾经看到有人这样评价“足球皇帝”贝肯鲍尔:即使当他身着短袖短裤,浑身泥泞地在足球场上踢足球时,那优雅的气度也会让人感觉他是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在踢球。

    小梅就是这么一个优雅的人。即使曾经做过宋老板的小三,即使是在如此嘈杂混乱的夜场,小梅看起来仍然像是个穿着旗袍参加上流社会晚宴的淑女。她走路的姿势倨傲而高贵,像一只天鹅。恰如庄子所云:“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

    小梅和宋老板的确是云泥之别。见过小梅的人都说:她怎么会成为宋老板的姘头?她怎么会看上宋老板?“好×都让狗日了。”多数人都会这样粗俗地感叹一句。

    他们都不了解小梅当初的苦衷。

    “富贵,你回来了?”嘈杂的音乐声中,小梅用不大的声音对富贵说。

    “嗯,这几位你不认识,都是我哥哥。你好好地给他们安排个地方坐下,上最好的酒。”富贵指着身后的赵红兵和张岳说。“嗯!”小梅笑吟吟地把赵红兵等人带到二楼,还朝张岳笑了笑。赵红兵虽然思想越来越成熟,但记忆力却越来越差,这是酒精重度侵蚀的后果——他又忘了小梅是谁。“刚才和富贵说话的那姑娘是谁啊?我怎么看着那么眼熟?”赵红兵这脑子是彻底完了。

    “红兵,那不就是那天张岳婚礼时交给你一封信的那个姑娘吗?富贵不就是因为她和东波打了起来吗?你现在怎么跟半个弱智似的,什么都想不起来?”小纪嘲笑赵红兵。小纪和赵红兵从小就认识,整日互相挖苦。

    “哎,对,就是她!张岳,那天那封信就是她给你的!”赵红兵才想起来小梅是谁,转头对张岳说。

    “哦,哦……我知道。”张岳有点儿要顾左右而言他的架势。

    “她那信里是什么内容啊?”小纪继续八卦。

    “没什么……”张岳说,“哎,你看,下面又打起来了。”张岳终于找到了个借口。

    张岳当时虽然没有说小梅给他写信的内容,但是后来大家都知道了小梅那封信的梗概——

    小梅从十六七岁的时候就认识了张岳,尽管张岳并不认识她。她对张岳发怒时的样子一直以来都是特别着迷,她认为张岳才是真正的男人。后来张岳到她家去找宋老板,她对张岳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那天在她家,张岳也并没有为难她。她认为,这个男人,不但在需要展现男人勇气的时候凶悍绝伦,而且在其他的场合又能表现得足够绅士。后来,她听说张岳要结婚了,就想看看张岳的老婆到底是什么样子,而且想让张岳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个女孩子在默默地喜欢他,祝福他。所以她就去参加了婚礼。

    在婚礼上,小梅认识了富贵。在富贵为了她拿起烟灰缸砸东波的那一刹那,小梅从富贵的脸上似乎又看到了张岳那似曾相识的表情。她肯定是得不到张岳了,但富贵就是个小一号的张岳。没有张岳,富贵也不错。她在婚礼结束后,跟富贵要了传呼。很快,他们就在一起了。那时候的宋老板早已经不再在市区出现了,和小梅的关系也早已告终了。

    后来有人说:“其实小梅喜欢的并不是富贵,而是张岳。她和富贵在一起,是想和张岳离得近一点儿。”

    二狗倒不这样认为,二狗觉得或许开始小梅和富贵在一起有张岳的原因,但是到了后来,肯定就是他们二人间纯粹且真挚的爱了。

    富贵打架扎人很在行,但经营夜总会却不是很在行。所以夜总会刚开始营业时,一直是小梅在打理。

    “现在这些小孩子打架还真是敢下手啊!”赵红兵沿着张岳手指的方向看去,感叹了一句。

    的确,舞池里十来个混战在一起的年轻人个个手持利刃互相追砍,一副不砍死一两个人绝不罢休的架势。舞池里的人早就散开了,躲得远远地看热闹。有两三个人杀得兴起,踩着小圆桌追来追去,踩翻桌子无数。

    “张岳,他们这么打,你得帮富贵管管吧。成天这样打架,这还有法儿经营下去吗?”赵红兵说。

    “没事,让他们打去吧。他们愿意打,别人也愿意看热闹。等他们打完,简单收拾一下,十分钟后,这里肯定继续歌舞升平。明天让蒋门神找今天晚上在这里闹事的人赔钱,就结了。”张岳跷着二郎腿,在二楼上优哉游哉地看热闹。

    “成天这么打架,谁还敢来这里玩儿?”赵红兵说。

    “呵呵,越打架来玩儿的人就越多。富贵不是说了嘛,光昨天晚上,这里就躺下了五个,你看今天这里人少吗?架照打,舞照跳。营业第三天,这里就扎死了一个。人刚抬走,大家又该蹦迪蹦迪,该喝酒喝酒了。”张岳说。

    “现在这些人,都他妈的疯了。”赵红兵说了一句。

    “你收拾几个在这里闹事的,看谁还敢在这里闹事!”费四说。

    “没用,来这里肯定都不是喝第一顿酒了,基本都是第二顿酒甚至第三顿酒。喝成这样天王老子他们也不怕了,还能怕我?我要是去,说不定他们连我都敢捅。等到第二天,我们去找他们赔钱的时候,他们又该找人跟我或者富贵说情了。人家找了和我关系不错的人说情又愿意赔钱,你说我收拾他干啥?”看着这些整日厮杀的醉鬼,张岳也有点儿无可奈何。

    “他们是为了什么打架呢?”赵红兵很是不解。

    “你20岁出头的时候成天打架又是为什么呢?你那时候打架可比他们还狠。”小纪笑笑说。

    “……呵呵,也是啊!”赵红兵想了想,的确,他20岁出头的时候成天打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二狗对1993年的巴黎夜总会印象最深刻的一点就是,该夜总会入口处贴着一张大幅顾客须知:本夜总会禁止携带砍刀、军刺及匕首等凶器入内,一经发现,立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这是二狗见过的最具幽默感的顾客须知。二狗去过中国各地夜场无数,只见过顾客须知上写着“禁止自带酒水”的,没见过“禁止携带砍刀”的。这颇有点儿去年看到某校校规中有“禁止本校男性教师猥亵女学生”那样的黑色幽默。

    但是这告示显然一点儿用都没有。二狗当年在那里经常看见,很多看似并未携带任何凶器的人,在斗殴一开始就抽出一把特大号砍刀,这把砍刀在斗殴之前究竟被他藏在何处,对二狗来说至今还是个谜。

    当年,当地大型娱乐场所并不多,巴黎夜总会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夜场。这里,被那些以“待业青年”为主体的混子们当成了扬名立万的场所,在这里打上几场胜仗,如果很幸运地没被抓进去,多少都会有点儿名气。

    每天晚上9点过后,巴黎夜总会就成了全市各路混子聚集的场所。曾有人评价说:“巴黎夜总会每天都在斗殴,有点儿像华山论剑,都想争天下第一,看到最后谁厉害。”

    二狗认为:这些混子当年在巴黎夜总会根本就不是华山论剑,而是华山论“贱”。

    真的华山论剑,就算是王重阳打伤了欧阳锋,欧阳锋肯定不会跟王重阳要医药费,而且衙门也不会把王重阳抓进临安大牢。而当年那些在巴黎夜总会华山论“贱”的混子们,不但要被人追讨医药费,担心被警察抓,而且还要赔夜总会的损失。他们多数身无分文,去夜总会喝顿酒的钱都是几个人凑出来的,打架过后赔偿的钱多数是向父母要;父母如果不给,他们就去偷和抢。

    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在这一次又一次的殴斗中都没能成名,有的赔了钱,有的进了监狱,有的落下了残疾,还有的直接没了命,留下每日以泪洗面的老父母。

    这不是贱是什么?

    他们就是在比谁更贱。

    当然,在这些人中也有真的成名了的人物,那就是曾经和晓波打过架的丁小虎。

    当时很多人都觉得难以理解,一个当时只有十几岁的孩子怎么能在那么混乱的夜总会中屡战屡胜?十几岁的孩子和二十几岁的人打,怎么可能打得过?

    二狗第一次见到丁小虎的时候,他在拿着一把野营用的开了刃的大号开山刀,聚精会神地刮着指甲中的灰垢,边刮边吹着,悠闲得很。

    几年以后,二狗在《古惑仔》中看到了用大拇指挖耳朵的陈浩南,当时一起看录像的同学普遍表示,陈浩南这个动作酷毙了。二狗当时想:他们是没见过丁小虎用开山刀刮自己的手指甲,如果看了丁小虎的那个架势,他们肯定再也不会觉得陈浩南的那个动作很痞很酷很帅。

    丁小虎当时还有个绰号叫半疯,丁半疯。二狗和他多年接触下来,不大同意这个绰号——他打起架来根本不是半疯,是全疯。

    他最大的特点就是爱连续作战,无论和谁发生了冲突,他一定会战斗到底,直到把对方彻底打服为止。这也就铸就了他的标签:经常一打架就是一通宵,从晚上一直打到第二天天亮。这样的事儿,二狗知道他起码干过四五次。

    二狗听说过上网上通宵的,听说过喝酒喝通宵的,还听说过唱歌唱通宵的,但是二狗认识打架能打一通宵的,仅丁小虎一例。

    现在举个丁小虎打架打通宵的例子:

    2002年夏某晚八点半,丁小虎等四人和某社会大哥在饭店内发生冲突,恶战一场,丁小虎惨胜。丁小虎为了面子,留在饭店内不走,就等着该社会大哥寻仇;同时,丁小虎也给朋友和兄弟打了电话,吹了哨子。

    晚九点半,该社会大哥带二十余人手持砍刀杀向该饭店,丁小虎的朋友们却还没到几个。丁小虎说:要打出去打。出去饭店以后,好汉不吃眼前亏,丁小虎等人胡乱应付了几下转头就跑。注意,这不是逃跑,属于战略撤退。当然,在撤退的过程中,丁小虎等人不免会被砍几刀。

    晚十一点,背后被砍了几刀的丁小虎带着十几个人终于在这位社会大哥开的某个歌厅找到了他。丁小虎等人将不包括这位社会大哥在内的三人砍进医院,这位社会大哥仓皇逃窜,歌厅被丁小虎砸烂。

    零点三十分,正在当地著名的烧烤一条街露天吃烧烤喝啤酒庆祝胜利的光着膀子的丁小虎忽然一声惨叫,他被那位社会大哥从背后结结实实地砍了一刀。丁小虎和一起吃饭的几个朋友下意识地抄起坐着的塑料凳子挡了几下大砍刀,转瞬间塑料凳子被砍碎。丁小虎手腕再中一刀,再次率队战略撤退。

    凌晨两点,恶战由冷兵器作战升级为热兵器作战。丁小虎拿着一把仿六四手枪(也就是江湖人称“化隆造”的枪支),在该社会大哥开的另一家歌厅内找到了他。丁小虎没想到的是,和这位社会大哥在一起的,还有小纪。“老虎,都是朋友,来,握握手,这事儿算了。”小纪就是这位社会大哥找来谈和的。“这手我握不了。”丁小虎说完转头走了。

    凌晨三点半,丁小虎又接到了赵红兵的电话。“老虎啊,小纪现在和我在一起喝酒呢,听说你和人家打起来了,还不依不饶?”赵红兵的意思是让丁小虎别再打了。“红兵大哥,这架不能不打……”丁小虎说明了事情的原委。“呵呵,那你实在要打也可以,别动枪了。听小纪说你是拿了枪去的,你动枪出了事儿我可帮不了。”赵红兵说。

    凌晨四点五十,丁小虎带着两个兄弟再次去了那家歌厅,终于把那位社会大哥给砍了,据说那位社会大哥的小臂都被砍得耷拉了。

    据丁小虎说,他砍完那位社会大哥出门时,天亮了,卖油条的出摊了,扫大街的上马路了,打太极的老头老太也出来了。

    这时,丁小虎才想起,自己的手腕还没包扎呢,被砍伤的地方还没缝针呢。迎着朝阳,丁小虎去了医院。

    虽然丁小虎的勇猛程度丝毫不亚于当年的赵红兵及费四等人,但是丁小虎的战术和赵红兵等人完全不一样。赵红兵和张岳等人在20岁出头的时候,和人打架无论是优势还是劣势都从来不跑,总是以一副破釜沉舟的架势和对方死战到底。丁小虎则是从来不吃眼前亏,打不过就跑,跑了召集人马再战;再打不过再跑,再召集人马再战,直到把对方打服为止。

    所以,20世纪80年代,赵红兵、李四等人打完一架要么是输了,要么是赢了,总归是要有一方重伤才罢手,经常打一架就停了。丁小虎则不同,打打跑跑,跑跑打打,经常一打架就是一通宵。

    那天赵红兵等人在巴黎夜总会喝酒时,在一楼舞池里打架的那些年轻人里就有丁小虎。

    “看见没,那个拿着卡簧踩着桌子追着人家捅的,就叫丁小虎。”王宇说。

    “哦,他就是啊,就是和晓波打架的那个?”赵红兵问。

    “嗯,对,就是那个大个子的。”

    “这小子有点儿当年四爷的意思,呵呵。”张岳对费四笑着说。

    “扯淡,四爷长得那么砢碜,怎么能跟那孩子比?”小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