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乌鸦嘴

白银之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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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走另外一条路,穿过毕方河峡谷和穷奇山口,从金银山下的几个小镇中间穿过。 前几年那一带连续山洪暴发,公路都已经被冲断,骑马反而是最有效的行进方式。

    我们现在这样一支队伍想要完全避开神棍军的搜索是不可能的,他们有很多流动的侦查分队,随时都可能给我们造成致命的打击。我们必须绕得更远,寻找并混迹在其他幸存者队伍中,避免神棍军对我们产生特别的关注,更不能让神棍军的侦察部队察觉到我们真实的意图,否则的话,我们可能永远也到不了金银山。

    而为了尽早和古裂碰面,李杰,你不能再跟着队伍一起走,只有再见到古裂以后,你才能清楚以后的路。带上边境和海凌珈,你们三个人组合的效能不比我们整支队伍差,而且更灵活。不用太担心队伍,这里有鲁斯和我在,我会尽力的避免再出现伤亡,如果一个星期以内我们不能在金银山碰头,那说明我们还在外围游弋,那不一定是坏事。还有,在我给你画的这条线路上,可能有一支小规模的幸存者武装,不管你是在到达金银山之前还是之后,想办法找到他们。那个大胡子真正的目标是那支队伍,敌人的敌人,是有可能成为朋友的。对我们来说,增强力量的需求非常的迫切。

    李杰,我不能确定你会遇到什么,但中国的古代智慧告诉我们,祸福相依,有时候,绝境也恰恰意味着转机。我们现在的处境,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李斯特的话一直回绕在李杰的耳边,这时候李杰觉得那家伙不是教授,而是个戴着尖帽子的巫师,他说话时候的那种样子充满了神秘感,好像能预测很多事情,但说的话又有些云里雾里的。他好像知道李杰此去会遇到什么,又好像只是一种上了年纪的人的唠叨和叮嘱。李杰觉得是前者,但他希望是后者,说实话,能够不遇到什么话,当然更好一些。

    有时候李杰觉得他自己如果是个大学女生的话,也一定会暗恋这个教授的,他有时候像戴着义眼的奥贝斯坦,有时候像深藏不露的童虎,有时候又像神秘难测的甘道夫,虽然现在四十多岁了,但这样一个老帅哥,如果还在大学里,会比林野还有市场。比起那什么来自星星的都教授,李教授才是真正牛逼的啊。难怪连季忆提到李教授的时候都会流露出对别人从来没有过的崇拜呢!

    这时候,李杰已经脱离队伍大约4个小时了。在他已经足够丰富的人生经历中,现在又多了骑马旅行的记录。李杰过去曾经跑到内蒙去骑过马,不过那是真正的旅行,冒充驴友,勾搭妹纸是他根本的用意和最大的乐趣。以至到了最后,骑马到底是什么体验,他都有些想不起来了。现在可不一样,骑马不再是旅游娱乐,而是一种真正的交通方式。

    李杰他们从大胡子穆萨的骑兵小队那里缴获的这些马匹都相当的不错,李斯特告诉他,这些马都是竞赛用马以及它们的后代。虽然灾难后很多动物,包括家畜都获得了野化和自由的机会(这些马大概之前是在赛马场驯养的),但穆萨的骑兵小队能聚集这么多马,还是颇为不容易。仅从这一点来看,李杰的队伍虽然损失很大,但缴获的战利也非常的丰富。在战斗中有的马被打死了,有的受了伤也用不上了,但完好健康的留下来的,也有8匹。

    李杰和边境、海凌珈采用了古代蒙古骑兵的装备方式,每人两匹马,其中一匹载人,一匹驮运他们的装备,当一匹马累了以后,就换乘另外一匹马。不过他们没有古代的蒙古骑兵那么好的马术,可以随心所欲的在行进中换乘马匹,为了防止马匹走散,他们还把坐骑和驮运的马用绳子连在一起。即使是这样,他们一开始也很难驾驭马匹,但是在几个小时以后,他们终于渐渐的熟练了一些,可以骑着马在山林间快跑了。

    李杰骑的是一匹竞赛用的奥尔洛夫马,这是一匹高大的纯黑色公马,大概是在驯马场经过长期的调教,对人并不排斥,李杰骑上去以后很快就找到了感觉。备用的马则是一匹枣红色的河曲马,或者是河曲马的杂交种,河曲马的历史很悠久,但很长时间都是用作农用马。和奥尔洛夫马站在一起,这匹河曲马显得很是低眉顺眼的样子,李杰很喜欢黑色的奥尔洛夫马,但对河曲马也颇有些亲近感。

    骑马也是近些年来重新在城市有钱有闲阶级流行开来的一项运动,也算贵族运动。李杰知道很多马比车还贵得多,更不要说那些名种马还有卖出几千万的。他自问不是贵族,所以对那匹河曲马的亲近感来得还要强烈一些。李杰给两匹马取了名字,黑色的奥尔洛夫马叫普希金,枣红色的河曲马则叫来福。他虽然过去没有怎么研究过骑马,但对于他来说,不管是玩什么,他都是能很快上手的。

    海凌珈和边境显然也没有什么骑马的经验,在这一点上,不管是杀手还是警察,归根到底也都是生活在城市里的人,真正把马当做交通工具那是超出他们的生活经验的事情。但他们显然又都是悟性很高,适应力很强的人,当他们在一个长着茂密的杨树的山湾里休息的时候,都已经能够熟练的上下马和拆装马鞍了。

    这时候,时间正接近正午,一天中阳光直射的时候。已经接近夏天了,正午的阳光有了些毒辣的感觉,但是在山湾的树林里,李杰他们还觉得很凉快。作为女性的海凌珈更细心一些,她在山湾的草丛中,发现了一块广告牌。准确的说,是广告牌的左上角部分,其余的都被泥土埋住了。海凌珈在广告牌的周围刨了一下,将广告牌从泥土里拔了出来,那是一个一平方米大小的广告牌,过去在公路上常见到,上面有一个救援电话,应该是拖车公司的。而最重要的信息是,广告牌上标注了一个180的公里数,但是前面的字迹已经朽坏,不知道是省道还是国道。

    “180公里?”李杰一看到这个数字就饶有兴致的笑了笑,说:“我记得是《死神来了2》里面的车祸爆发地点啊。”

    李杰发现他说了这句话以后海凌珈和边境都没有笑,这让他不由得叹了口气,不管是海凌珈还是边境,都不会是能够和他产生默契与共鸣的旅伴啊。回想起来,看电影看得最多的,还要算黄金小队第一期的郑青蓝,那也是个不错的姑娘,可惜后来她变异了。李杰发现他不能回忆,一旦回忆,满满的都是队友在身边死去的悲伤。从灾难爆发到现在,他看过太多的死亡,要是那些死去的队友都还在的话,他一定可以组一支声名远扬的雇佣兵队伍。

    很快他们就在西面的树林中找到了公路,从路基的宽度来判断,很可能只是一条县道,大部分都被荒草掩埋了,而在公路的两侧,大片的杨树已经蔚然成林。这些杨树原来应该都是行道树,但是杨树生长较快,繁殖也快,几年光阴里,不知不觉的就长出了一片茂密的树林。李杰他们就沿着公路在杨树林里走着,越往前走,遇到的树林就越茂密,尽管这些树林中有很多小树,但他们的行进也越来越困难了。

    新长出来的茂密的树林不但给他们的行进带来困难,也使得他们在辨别方向上比较麻烦,一度李杰以为他们迷路了。直到将近黄昏的时候,他们才到达了他们第一个预定的目标毕方河峡谷的入口处。毕方河峡谷过去是个著名的风景区,尤其是在夏天,峡谷里错落有致的瀑布,星罗棋布的水潭,加上峡谷里茂密的参天古树,加上酷暑中18摄氏度的平均气温,每年夏天,慕名而来避暑的游客都非常的多。从行政区划上,毕方河峡谷属于光阴市最远的一个县,峡谷的旅游收入也是县财政的一笔重要的财政收入。而李杰他们到达的毕方河峡谷的入口,实际上就是风景区的入口。

    在过去,人们是到景区里游玩的,而现在,他们是要把峡谷当做一条通道。

    和他们去过的很多地方一样,毕方河峡谷入口的景区管理处一片荒凉。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宽阔的广场,因为广场都是用厚重的青条石铺就的,条石间结合得非常的紧密,所以广场的四周长满了杂草,但广场上还是光秃秃的一片。先前在荒野里骑马行走的时候,李杰他们都有一种穿越了的感觉,好像他们已经离开末日,到了一个荒芜的时代,那也许是远古时代,也许是另外一个星球,只有当他们来到这个广场的时候,所看到的一切才有提醒他们,他们依然在这个星球上,依然在这个被遗弃了的时代。

    广场上随处可见的,是简易的小商铺,几年过去,这些铁皮造的小屋早已经锈蚀得不成样子,但那些塑料的装饰还在,只是原本花花绿绿的颜色褪了很多,变得很沧桑。除了小商铺外,路灯,供游人休息的石凳依然默默的注视着几个不速之客的到来。广场中央还有一块巨石,巨石上刻着某个领导人为景区写的题字,在一片破败和颓靡中,巨石上的题字倒依然新鲜,看起来非常的怪异。

    紧靠着广场的地方是停车场,地面一层,地下还有一层,停车场上停放着很多私家车,因为灾难爆发的时候,也正是盛夏景区的旺季。而现在,那些汽车早已落满灰尘,轮胎瘪了气,但是除此以外,这些车倒还保存完好。

    广场、商铺、路灯、停车场、汽车,当李杰他们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先前那种仿佛穿越了一般的疑惑才消失了。而当他们在景区管理处大楼外面遇到几只丧尸的时候,那种陌生感才彻底的消失。

    不用多说什么,当几只丧尸闻到新鲜的人肉气味兴奋的从角落里跑出来的时候,也就是它们的末日。李杰他们连枪都没有拿,用战刀就足够解决问题了。

    “很初级的丧尸啊。”当李杰放倒最后一个丧尸的时候,很不屑的看了一下躺在地上的尸体,说:“动作迟缓,枯瘦得跟骷髅没什么两样,是因为这里太偏僻没法进食,所以也一点的都没有进化吗?”

    “你似乎很不满意是?或者说,你希望遇到的是捕食者?”边境不接李杰的话,在李杰砍杀丧尸的时候,他已经消失在管理处大楼之中了,而对于李杰的抱怨,海凌珈也只是带着一点点讥讽的反问了一句。

    这里太安静了,安静得他们可以听到风卷起地上的树叶和杂物的声音,当他们一开口说话的时候,他们说话的声音好像在凝固了的空气里散不开一样,让他们自己听起来都很不习惯。李杰觉得这都要怪边境和海凌珈,就是因为他们一整天都不说话,搞得他们的听力都有些迟钝了。他们把马栓在了停车场边上,李杰在停车场看到了几辆宝马,不过他觉得比起他现在的座驾来,那些宝马车真是弱爆了。停车场边有很多杂草,那些马被栓在了那里,很安静的埋下头去挑选自己喜欢的草食,李杰把缰绳栓在停车场的栏杆上,这样马匹虽然被拴着,但是可以沿着停车场的栏杆走很远,那附近的野草足够它们吃了。干完这个活以后,李杰觉得自己很有创意,一时间心情大好,放着平坦的水泥路面不走,而是把停在那里的豪车当做了跳墩,当他一脚在一辆奔驰s600的车顶上踩出一个深坑的时候,他不由得意的大笑了起来。

    比起李杰来,只是静静的从车辆间走过的海凌珈都像个淑女了。她很鄙视李杰的恶趣味,但是跟他废话,只会让他借题发挥,她觉得自己没有像边境那样一眨眼就消失,已经很对得起李杰了。

    但是,李杰的好心情仅仅维持了几分钟,当他听到景区里面传来一阵熟悉的低沉的嘶吼的时候,他不由得对海凌珈说:“海凌珈你个乌鸦嘴!你不提捕食者会死啊。”

    对于李杰这样在灾难里磨练出来的强战士来说,一般的丧尸只要不成群就不会构成威胁,但即使是他们,遇到捕食者的时候,也是相当凶险的。如果捕食者的数量超过3只的话,那就相当危险了。

    海凌珈也听到了那一阵嘶吼,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说:“捕食者不会出现在几年都没有人的地方,它们不会变态到在这里伏击我们?”不是伏击,就有可能是追击。也就是说,在他们之前,也有人进入了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