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罗生龙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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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诺埃尔说是说他是来找个休息的地方,然而事实上换洗的东西都还留在原先的房间里,他也没打算回去拿或者借用别人的,坦白讲他今天也没打算睡。

    刚刚的时间都花在自称里德尔的魔王身上了,对于这一次才回来不久就新来的案子,他的分析远没有以前那么多,这使得诺埃尔感到很不愉快,他回到麻瓜界可不是为了跟一个早该是手下败将的犯人继续交锋的,他是以侧写师的身份存在于小组里的。

    这也是诺埃尔优先选择询问瑞德原因,莱斯特可没有案件的具体资料,而霍奇太严肃作为长辈的威压很强大,他大概会非常不自在,摩根的话可能晚上他们两个就聊起来完全忘了正事了,至于吉迪恩……这位前辈就更加不敢冒犯了,所以还是年龄比较相近的瑞德比较适合询问。

    这一回的案件看起来像是模仿犯,开膛手杰克……事实上这样有名的案子会有模仿犯并不稀奇,甚至于或许很多模仿犯都会优先选择这一起,因为它实在是太有名了,而妓|女也是经常成为受害者的那一部分人,相当一部分的模仿犯会去细致研究那位谋杀犯的手法,但是很少会有人真的与那位谋杀犯一样把受害人的心脏寄到警局里去。

    值得一提的是,对方寄心脏的对象,指名是一位法医。

    这跟历史上的有所出入,从资料上来看,这位模仿犯的研究都细致到尸体的各方面细节的地步了,假设是真的要全方面模仿,他就不会指名收件人,或者要指名也应当是当地的警探,这样一来,显然这个模仿犯是还有着别的目的的。

    但是不论怎么说,将受害者的心脏寄到警局的行为,并且经检验对方移除心脏的时候受害人还活着,这已经可以判定犯人的精神有问题了,而会需要BAU插手的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在指名那位法医之外,还指名了阿黛拉的友人。

    这就很有趣了。这个世界上叫阿黛拉的人并不少,可这次案件的犯人将心脏送往的地方,是纽约警局,而那个地方,正是诺埃尔收到艾西尔的信息,假传了阿黛拉的死讯去查看尸体的地方,他是为了阿黛拉而去的。

    得到这样的消息,诺埃尔脑子里第一个崩出来的人就是艾西尔,这不是指他有多不信任或是怀疑对方,只是艾西尔是与这关联最密切的第一人选,但也很快就排除了嫌疑,因为艾西尔是知道自己的名字的,没有必要这么婉转,他甚至可以直接来找自己。

    会采用这样的称呼来指名自己,显然对方事实上是并不知道自己的姓名的,或者说,至少这个模仿犯是在暗示自己对方的身份是与纽约警局有所关联的。

    在平常的情况下,他不去排除这是混淆视听的行为,但是对方还指名了纽约警局的法医,确切得知那位法医姓名的那种指名,要么这位法医就是犯人或者同伙……毕竟开膛手杰克的手法是需要解剖的专业知识的,在那时的犯人身份就暂时是会被推测为医生或屠夫,而这个法医的职业就是法医,还是专业知识十分过硬的那种……要么就是这位法医是犯人的主要目标。

    总之,这都证明犯人确实是与纽约警局有着重要联系。

    但是说实话,诺埃尔自从加入BAU以后所办过的案子也没有非常多,但是偏偏跟他有关系的事情还真不少,艾西尔蓄谋炸毁FBI大楼、被举报是来自英国的间谍、各类吸血鬼大杂烩之类的……还有现在指名顺便还带上了他,他可才从魔法界回来没多久。

    不过好消息还是有的,既然是跟纽约警局有关系,那么这大概跟他的巫师身份没什么关系……所以天知道他是怎么莫名多了一个犯人“粉丝”的,但大概这个职业的人要是有什么粉丝,也确实很容易是变态占大部分的。

    在得知这起案子的情况以后,他们的探讨间隙里瑞德博士这样表示。

    ……这样看来自己大概比瑞德要好一点。诺埃尔这样想,目光又重新回到了手上的资料上。

    一般来说,这种模仿犯不会光犯一起案子就结束,除非在第一次犯案之后意识到了他自己确实不是什么变态杀人犯的料,不过从这一位的细致手法以及事后仍然将心脏寄向了警局的行为来看,这个犯人还是很从容的,他们内心的愉悦感只会因为终于亲手实现了自己的幻想而扩大,并且渴望下一次的犯案。

    他们不会停止杀戮,只会因为身体原因或者别的什么而被迫停止犯案,所以下一起案子是一定会发生的,问题只在于他是继续模仿开膛手杰克,还是换一位有名的杀人犯继续模仿。

    按理来说,犯人都指名了自己,诺埃尔应该会更加重视这个案子,但是从对方的指名方式来说,自己也仅仅是顺带的,与其去重视这种东西,还是去重视犯人下一次动手的目标方向更加来的有用一点,这个犯人可不会因为这种指名就主动找上门来,那么他还是有余下的精力去跟Voldemort例行谈话的。

    他需要去一趟纽约警局,先跟那位法医见上一面,然后再收集一些别的信息,光是看资料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不过这不代表研究这些纸质的东西是毫无用处的,在进行实地调查之前,准备工作也是要充足的,很多线索就隐藏在细节里,如果以不重视的心态去研究这些资料,那么有什么线索也一样不会就发现,他不是一个合格的探员,可这不意味着他连基本的素质都达不到,这也是他没有直接去纽约警局的原因。

    跟Voldemort的谈话时间并不短,毕竟他们的谈话内容大部分是比较学术的,这意味着离天亮之前诺埃尔阅读这些东西的时间也不漫长,第二天很快就来了。

    诺埃尔上一次来纽约警局的时候比较匆忙,他们的环境是怎么样的他没有过多注意,但是法医办公室尸体排列的模样还是眼熟的,还有同样眼熟的,上次接待了他的那位先生。

    “我们找亨利·摩根。”因为见过那位法医的照片的关系,诺埃尔倒没有闹出来认错人的笑话,不过就这位先生年轻的面貌仿佛才从学院毕业的外表来说,一般人也不太会把对方跟资料里那个据说十分优秀的法医给联系起来。

    与其说是法医,这位先生还是看起来更像助手多一点。

    诺埃尔顺手出示了自己的证件,“FBI。”

    一般当地的警局其实都不是很欢迎在办案的时候有个什么CSI或者BAU之类的来介入,但这也分情况,有的也挺欢迎,至于这一回,诺埃尔是不太清楚纽约警局对FBI插手的态度的,因为他们其实是以案件相关人员的身份主动被找上来的,职业习惯地在路上了解了这个案子,然后就成了现在一起破案的情况,毕竟这种案子也是挺恶劣的。

    刚到纽约的时候是有跟警局的相关人员见过面了,不过那时亨利据说不在,而且由于到的时候是晚上的关系,也算可以理解,以致于直到现在——第二天早上,才又一次地提出要见那位法医先生。

    那时候是警局的人告诉他们不在的,所以这会儿见到亨利的助手,诺埃尔才还得再说明一遍身份。

    但其实也就是例行公事罢了,卢卡斯还是知道诺埃尔的身份的,除了这个小组来到警局时便说明的情况这一点以外,纽约警局会知道怎么找上诺埃尔,也多归功于他的提醒。当然,一开始的时候卢卡斯是不知道诺埃尔还是个侧写师的,老实说,得知对方身份的时候他也感到十分意外。

    由于犯人将心脏送来的时候指名是“亨利·摩根,阿黛拉的友人”这样的排列,一开始警探们还以为亨利就是犯人所说的阿黛拉的友人,并且还没有将这起案子定义为开膛手杰克的模仿案件,甚至差点要认为是私人恩怨,猜测这是否就是阿黛拉的心脏。

    不过好在法医否认了这一点,他确信自己这个“阿黛拉的友人”没有关系,并且鉴定结果显示,受害人是在三到五天前遇害的年龄在25到30岁之间的年轻女性,而在五天内失踪的这一年龄段的女性里,也没有叫阿黛拉的,相反,搜寻结果推断显示受害者是化名为玛丽·凯丽的应召女郎,这个名字刚好与开膛手杰克的最后一名受害人同名。

    当然,确定这个犯人是开膛手杰克的模仿犯不仅仅是因为这个理由,还有尸体的发现鉴定等等,但这至少说明了亨利确实不是什么阿黛拉的友人。

    这样一来就剩两个可能,一个是犯人还指名了另外一位收件人,还有一个则是,这是犯人的自称……署名之类的东西。

    鉴于警局里似乎没有什么阿黛拉的友人,最初大家都认为这是犯人的自称或者提示之类,这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确实有一部电影名叫《阿黛拉的非凡冒险》,而这部电影还是由法国畅销漫画改编而来,凶手用虚构作品中的人物自称或者提示也不是头一回,他们甚至开始讨论可以归类为阿黛拉的友人的角色到底有哪些。

    而卢卡斯则因为这个名字的耳熟陷入了思考。

    “这名字有点耳熟……”年轻的助手这样喃喃,法医的注意力也一时集中到了他的身上。</dd>